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省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編制指南》,提出盡快啟動省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編制工作。“適應”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重要方面,還存在哪些挑戰?劉友賓介紹,減緩和適應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兩大對策。適應不是無所作為,而是指通過加強對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的風險識別與管理,減輕氣候變化產生的不利影響。我國一貫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
為統籌推進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我國先后出臺《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等文件,為開展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同時,在全國范圍內確定28個城市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
試點,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
試點經驗。
我國還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國際合作。2018年,中國和荷蘭等國共同發起成立全球適應委員會;2019年,全球適應中心第一個區域辦公室——中國辦公室在京成立,展現了中方重視和推動適應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決心。
他坦言,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我國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仍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基礎性工作相對薄弱,全社會適應氣候變化意識有待增強。二是治理體系有待完善,尚未形成氣候系統觀測-影響風險識別-采取適應行動-行動效果評估的工作體系。三是現有行動力度不足,重點領域、區域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待提升。
生態環境部將圍繞國家戰略部署,堅持主動適應、科學適應、系統適應、協同適應,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統籌指導和溝通協調,推動地方編制實施省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同時積極拓展適應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充分借鑒國際經驗,提高我國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力爭到2025年,適應氣候變化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形成,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評估水平有效提升;到2030年,適應氣候變化技術體系和標準體系基本形成,各領域和區域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全面開展;到2035年,全社會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升,氣候適應型社會基本建成。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