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碳交易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問題
第一,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碳交易方面的立法還比較滯后,導致其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有限。我國碳交易試點啟動已有8年,而作為上位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應對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卻仍處于修改審查階段,尚未正式出臺,導致我國碳交易市場運行一直缺乏國家層面的法律體系保障。之前國家部委出臺的相關規范性行政文件和部門規章的法律授權與支撐不足,對減排措施、懲罰制度等實施的強制力不夠,各層級的規章制度都沒有明確碳交易體系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加上目前碳交易試點地區的市場規模較小,而全國碳市場建設進程較為緩慢,導致碳交易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發揮不夠。
第二,我國對碳交易的發展定位不高,導致對其在經濟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中的作用考慮不足。目前,政府部門、企業、社會公眾對碳交易的認識基本局限于有限的碳交易試點地區、試點行業及納入碳交易的控排單位,對碳交易的重要作用的理解尚未普及。特別是政策制定者較少從更高層面、更深層次以及整個經濟發展大局出發,系統思考碳交易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定位及其關鍵作用,尚未關注到碳交易制度的重要支撐,尚未在相關評價體系特別是政策體系中考慮碳交易制度,也沒有將其納入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使得碳交易對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影響力式微。
第三,我國對碳交易的預見性認識不深,導致其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制度耦合不充分。一方面,對碳交易的模擬分析、敏感性分析不充分。結合我國宏觀經濟形勢,評估實施全國碳市場對全國、各地區、各行業經濟發展以及控排企業經營效益影響的研究不足,對不同碳交易機制的敏感性分析不夠。另一方面,尚未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全局和高度考慮碳交易頂層設計。國家在出臺碳交易相關管理辦法或條例、設計碳交易制度過程中,沒有充分考慮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理念和目標,更沒有圍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契合性地調整設計碳配額、碳
價格、碳交易模式和行業覆蓋范圍等相關制度。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