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首個生態文明試驗區,
綠色發展已成新的指揮棒。經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聯合下發《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我省將對各設區市黨委和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和管委會生態文明建設目標實行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其中,年度評價按照《福建省綠色發展指標體系》每年開展一次,主要評估各地區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方面的變化趨勢和動態進展,生成各地區綠色發展指數。評價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并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
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按照《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五年考核一次,在五年規劃期結束后的次年開展,并于6月底前完成。內容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中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指標,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生態文明建設重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牽頭部門匯總各設區市考核實際得分以及有關情況,提出考核等級劃分、考核結果處理等建議,并結合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領導干部環境保護責任離任審計、環境保護督察等結果,形成考核報告。
根據《考核辦法》,考核結果作為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等級為優秀、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并約談其黨政主要負責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生態環境損害明顯、責任事件多發地區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含已經調離、提拔、退休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福建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為確保評價考核工作客觀公正、依規有序開展,《考核辦法》明確,各地區不得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相關統計和監測數據,對于存在上述問題并被查實的地區,考核等級確定為不合格。對徇私舞弊、瞞報謊報、篡改數據、偽造資料等造成評價考核結果失真失實的,由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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