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官網消息,為加快全國
碳市場建設,規范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管理,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民航等重點行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重點企業納入《通知》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范圍。
《通知》提出,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將重點行業企業名單錄入至全國碳市場管理
平臺,并為重點行業企業開立賬戶。已獲得管理
平臺賬戶的自備電廠企業,無需開立新的賬戶。每年3月31日前,組織重點行業企業編制上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分別核算報告企業層級排放總量和設施層級排放量),并通過管理平臺報送排放報告和支撐材料(2022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應于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
《通知》明確,在核算企業層級凈購入電量或設施層級消耗電量對應的排放量時,直供重點行業企業使用且未并入市政電網、企業自發自用(包括并網不上網和余電上網的情況)的非化石能源電量對應的排放量按0計算,重點行業企業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通過市場化交易購入使用非化石能源電力的企業,需單獨報告該部分電力消費量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綠色電力消費憑證》或直供電力的交易、結算證明,不包括
綠色電力證書),對應的排放量暫按全國電網平均
碳排放因子進行計算。2022年度全國電網平均
碳排放因子為0.5703t CO2/MWh,后續年度因子通過管理平臺發布。
根據《通知》要求,水泥、電解鋁和鋼鐵行業企業碳排放報告核查工作應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他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報告核查工作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各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報告的核查工作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據悉,2017年底,我國啟動碳排放權交易,目前僅納入發電行業。2021年元旦起,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
履約周期正式啟動。根據早期規劃,全國八個高排放行業——火電、建材、鋼鐵、有色、石化、化工、造紙和航空在“十四五”期間(2021-2025年)都將逐步被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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