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動我國二氧化
碳排放達峰,重在控制排放增量。目前,各地仍在積極上馬“兩高”(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國家通過規劃控制,壓縮新增項目、減少排放增量,必定是碳達峰前的主要政策選擇之一。4月15日,生態環境部已印發《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二是建立健全全國
碳市場,積極探索滿足
碳排放要求的最低成本路線,將為碳達峰之后的深度減排階段做好體制機制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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