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空氣質量標準不斷提升將給治理帶來嚴峻挑戰,治霾須跟減碳、能源結構調整結合
我國2013年頒布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來,空氣質量顯著改善。不過,我國大氣環境形勢總體依然嚴峻,區域復合性污染突出。PM2.5濃度與發達國家水平和世界衛生組織指導值差距依然明顯,臭氧表現出持續上升態勢。區域大氣污染問題依然突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仍分別超標62.6%、57.1%、17.1%。秋冬季重污染依然多發頻發,重點區域秋冬季PM2.5濃度是春夏季的1.6—2.1倍、重污染天數占全年90%以上。
“空氣質量標準的不斷提升,是拉動整個空氣質量改善和治理進程的重要因素。”賀克斌指出。我國于1982年制定并發布了首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并于1996年、2000年、2012年進行了修改,2012年把PM2.5納入其中。
我國已經明確建設美麗中國的兩個階段性目標: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生態文明全面提升,實現生態環境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對空氣質量改善也提出了較高要求。
現在,很多研究者在開展我國未來空氣質量標準提升的研究。例如,目前已有60%的城市達標,未來到“十四五”結束,可能會有80%的城市已達標,到那時2012年的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已實施13年,我國是不是應該將空氣質量標準提升到新的階段?我國PM2.5達標標準什么時候從35微克/立方米提升到25微克/立方米,從25微克/立方米再提升到15微克/立方米?
賀克斌表示:“其中一個研究的結果是,2030年到2035年期間,所有城市會達到空氣質量PM2.5濃度35微克/立方米的標準。2035年之后,進入建設美麗中國的第二階段,我們的分析表明,到2050年有可能達到PM2.5 濃度15微克/立方米的標準。”
“要實現PM2.5 濃度15微克/立方米是非常難的,未來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治霾和減碳的結合。如果僅僅是單獨治霾,要治到15微克/立方米,沒有跟碳的結合、跟能源結構的結合,那會是一個非常困難的事情。”賀克斌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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