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排量應產生于2020年9月22日之后,且產生于申請登記之日前5年內
5.中國環境報:項目實施起始時間和減排量產生時間如何確定?
朱建華:要特別注意兩個時間:一是申請登記的造林碳匯項目應當于2012年11月8日之后開工建設。二是減排量的產生時間應當在2020年9月22日之后,并且分期申請登記的項目減排量產生時間應當在每期申請登記之日前5年以內。
項目壽命期限應在項目業主對項目邊界內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或者項目邊界內林木的所有權(或者經營權)的有效期限之內。項目壽命期限的開始時間即項目邊界內首次實施整地、播種或者植苗的項目開工日期。
項目計入期為可申請項目減排量登記的時間期限,從項目業主申請登記的項目減排量的產生時間開始,最短時間不低于20年,最長不超過40年。項目計入期須在項目壽命期限范圍之內。
為確保項目業主的減排量收益,方法學建議項目業主在減排量計入期開始后,至少每5年進行一次項目減排量的核算和核查。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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