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戰略性對策建議
在我國,國家已經開始重視低碳經濟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發展經濟、轉換增長方式中的重要性。2009年“兩會”期間,胡錦濤主席在參加廣東團審議時,特別強調“要按照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全面加強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積極培育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
我們認為,未來40年,也是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回顧改革開放30年的成功經驗,我們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快速的發展,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抓住了國際產業轉移及“第三次浪潮”(信息化)所帶來的重大機會,通過改革開放,吸引外資,擴大內需,實現了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從現在開始,我們進入改革開放的“后30年”,又趕上了全球“低碳化”這樣一個重大的戰略機遇期。
鑒于氣候變化的國際外交談判問題比較復雜,我們應“內外有別”,“對外”,要本著“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進行國際談判:“對內”,則要抓住機遇,積極主動發展低碳經濟,應對氣候變化。為此,我們提出以下戰略性對策建議:
1.將低碳經濟發展納入國家戰略,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低碳發展型”社會作為國家戰略理念和戰略目標。低碳經濟發展理念與建設生態文明、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是一致的。循環經濟強調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綠色經濟主張建立與環境相平衡的有益于人類健康的經濟。低碳經濟的發展要做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發展模式既要循環(比如可再生能源),又要綠色(環境和森林),還要可持續。因此,應把發展低碳經濟作為國家戰略來考慮,著眼于未來30~40年的國際競爭力來培養。應制訂國家戰略層面的低碳經濟發展體系,制訂低碳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將單位GDP碳排放強度指標下降納入考核體系之中。
2.以更積極的姿態參與到有關低碳經濟的國際談判和國際規則的制訂中。我們應看到,低碳經濟勢必帶來新一輪的全球行業標準的制訂,包括行業能耗標準、行業碳排放標準等,這必然會影響到國際貿易,發達國家現在提出的“碳關稅”就是一個信號。如果我國不參與到這個規劃制訂之中,就可能受新的環境壁壘的制約,削弱中國產品的競爭力。
3.確立“城市化和低碳化”并行發展的戰略,增強我國長期可持續增長的能力。過去30年,城市化和工業化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拉動力。目前的城市化率為46%,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有1000萬的人口要遷移,城市化仍是未來30年新的增長點。同時,我們應確立低碳化的發展模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產業升級,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低碳發展型的和諧社會。
4.培育發展低碳城市,建立區域性低碳經濟的示范區。大力培育發展低碳城市,特別是在經濟較為發達的沿海地區建立區域性低碳經濟示范區。建議將低碳經濟納入粵港澳合作的框架內,建立“粵港澳低碳經濟示范區”,落實《珠三角改革發展綱要》“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中有關“共建優質生活圈”的內容。
5.實施向低碳經濟投資的激勵政策。加快制訂
碳稅(能源稅,環境稅);進一步出臺新能源投資、上網的激勵政策;進一步鼓勵新能源汽車的生產和消費,在城市發展中實行限制“高碳通行”模式的政策;在城市規劃、建筑、開發區建設等方面,擬訂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標準。
作 者:郭萬達/鄭宇劼
作者簡介:
郭萬達(1963-),江西定南人,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副院長,研究員。研究方向:宏觀經濟。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廣東 深圳 518029 鄭宇劼(1973-),福建龍巖人,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信息部部長。研究方向:產業經濟。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廣東 深圳 51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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