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提升全球發展倡議實效的四個建議
2023年是2030年議程中期評估年。然而,多方觀察顯示,2030年議程的落實進度堪憂。聯合國近期發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報告2023:特別版》明確指出,在可評估的約140個具體目標中,有一半與預期進展軌跡存在中度或重度偏差,超過30%的具體目標沒有取得進展,甚至倒退至2015年基線以下的水平。
7月17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可持續發展高級別政治
論壇”部長級會議開幕式上指出,世界“嚴重偏離”了在2030年的最后期限前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軌道,并呼吁各國“在2023年有所作為”。面對當前形勢,下一步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提升全球發展倡議落實成效,為推動走好可持續發展議程“下半程”做出更大貢獻。
第一,深化國際發展共識。通過對話深化共識是集眾智、聚眾力的根本前提。一是充分發揮“全球發展倡議之友小組”的平臺作用,促進各成員國之間的交流對話,凝聚發展優先的國際共識,并就八大具體領域合作的切入點、發展遠景和項目規劃等深入交流,使全球發展倡議更好同各國各區域發展戰略對接,推動落實2030議程。二是繼續在聯合國層面推動成立由聯合國發展機構負責人和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的倡議推進工作組,使倡議更好同聯合國發展機構多年期發展戰略對接、更好同2030年議程的各項目標對接。
第二,優化發展資源配置。充分的資源投入和有效的配置方式是將倡議轉化為實效的基礎條件。一是進一步推敲細化全球發展項目庫籌資機制的運作方式,充分調動國際發展機構、金融機構、中外工商企業基金會等各方資源。二是更好統籌利用包括全球發展和南南合作基金、中國-聯合國和平與發展基金等在內的現有發展資源,優化資源配置結構,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確保資源被用在發展中國家最迫切需要幫助的領域上。
第三,加強務實項目合作。務實合作是將愿景轉化為行動的關鍵一步,能夠為“全球發展倡議之友小組”成員國帶來切實惠益。一是在項目設計上,要充分尊重發展中國家的主體性,回應其重大發展挑戰和發展訴求,尤其要關注“小而美”的民生項目和能力建設,使項目真正改善當地民生福祉,并增強發展中國家的長遠發展能力。二是在領域選擇上,要將全球發展倡議重點合作領域、聯合國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各國或各區域的實際發展需要相結合,確定項目領域,回應當前發展挑戰,抓住重大發展機遇。
第四,促進發展知識分享。發展知識是人類社會積累的最寶貴財富,也是促進發展的原動力。一是鼓勵政府、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等相關主體在發展經驗的總結、研究和傳播上發揮各自優勢,緊密配合,構建整合智力和實踐資源的“大網絡”模式。
二是更好建設和利用全球發展知識網絡及其下設的區域網絡和專題網絡,促進相關國際組織、各國政府和智庫加強交流。三是定期發布《全球發展倡議進展報告》總結經驗和最佳實踐,充分重視《全球發展報告》等重要國際性知識產品在分享發展知識方面所起的平臺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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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周太東,中國國際發展知識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員;余璐,中國國際發展知識中心副研究員
編輯丨王秋蓉
來源丨《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2023年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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