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監管機構針對資產所有者和資產管理者發布了修訂版《英國盡責管理守則》(the UK Stewardship Code 2020),要求他們考慮被投資公司的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表現。
財務報告委員會(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自2012年以來第一次修訂了守則,新守則規定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基金管理機構和其他金融服務提供商必須長期公示其維持和提高投資價值的方式。
根據投資協會(Investment Association)提供的數據,所有英國投資機構名下管理的資產約為7.7萬億英鎊(9.961萬億美元)。
企業可以自愿遵守此守則,但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要求未嚴格遵循守則的資產管理者做出相應解釋,這也會激勵更多公司采用該守則。
隨著消費者和監管機構越來越關注公司行為,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正日益成為公司的關注重點。
從1月1日開始,守則簽署方將被要求每年公示其管理行為。
另外,簽署方進行投資時也必須考慮更多因素,比如投資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特別是對氣候變化的影響。如今,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開始追求通過投資實現自己在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的目標。
財務報告委員會表示,他們將評估資產所有者和資產管理者在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上的歷史投票記錄。此外,守則簽署方還必須解釋他們將如何管理英國境內外各種類別的資產。
審計和
會計的監管機構還計劃定期審查這些機構是如何應用該守則的。
根據新守則,資產所有者和資產管理者需要解釋其組織的愿景,戰略和公司文化。財務報告委員會還希望他們通過合理的公司治理原則,讓員工能夠獲取更多的資源和激勵,并以此作為公司履行其承諾的表現之一。
在脫離歐盟之前,英國通過近幾個月努力,將自己定位成公司治理標準相對較高的一個國家,作為行動的一部分,財務報告委員會于今年年初發布了新的公司治理守則,并加強了對審計和會計公司的審查。
財務報告委員會主席Simon Dingemans表示:“這是一項雄心勃勃的修訂,旨在提高英國公司的治理標準,披露透明度以及報告清晰度。” “我們正在尋求該守則在投資界的廣泛采用,從而增強英國在金融市場上的吸引力,并為經濟,環境和社會帶來更廣泛的實際利益。”
(本文由實習編輯 樊文佳 編譯)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