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調查針對六個亞細安國家市值排行100大的上市企業。調查指出,70%或420家公司在2020/2021年披露了與氣候相關的信息。
超過半數企業(56%)確定了與氣候有關的機遇,披露減輕風險計劃的企業卻不到一半(47%)。
去年,新交所根據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的建議,強制要求上市公司發布氣候報告。
泰國(57%)、新加坡(48%)和馬來西亞(48%)的上市公司的氣候信息披露比率高于亞細安整體(46%)。
至于氣候報告是否須要外部鑒證,陳文仁指出,這方面還缺乏國際公認的標準或框架。
在2022年開始實行的第一個階段,公司依據“不遵守就須解釋”的原則發布。其后更多公司將被強制要求發布氣候報告,首先是
碳排放最密集的行業,如金融業、農業、食品和林產品以及能源行業。
四分之三的公司披露了氣候相關的績效指標,46%沒有說明如何制定目標。
(早報訊)許多上市企業沒有制定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的中短期策略,因而不經意發生“漂綠”行為。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首席執行官陳文仁認為,若要預防漂綠,須確保公司披露有關信息,信息是可比較以及可信賴的。
監管公司著手開發可持續發展報告統一數碼格式
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所長盧耀群教授說:“氣候報告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關鍵部分。報告的內容更一致,能給投資者信心,并幫助企業往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陳文仁說,市場希望所有氣候信息都能在單一
平臺上獲得,監管公司已著手開發一個名為ESGenome的
平臺。“我們現在考慮是否要求所有公司使用統一的數碼格式撰寫可持續發展報告。ESGenome可能是實現這一目標的解決方案。”
然而,漂綠涉及虛假和誤導的信息,陳文仁說,:“這在一個以披露為基礎的制度中尤其具有破壞力,因為決策所依據的信息,決定了市場在定價和分配資本方面是否有效”。
國大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和球報告倡議組織聯手調查發現,84%的亞細安上市公司披露了與氣候變化相關的重大課題,卻只有四分之一或26%制定了因應氣候風險的長期策略。
ISSB以TCFD為基礎,一個關鍵區別是ISSB要求披露范疇3(Scope 3)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這可能牽涉到供應鏈中的一些非上市公司。陳文仁強調:“我們一定會謹慎考慮采用ISSB標準的速度”。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的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Centre for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于星期二(7月19日)舉辦了一場“亞細安氣候報告”網路研討會。
陳文仁在研討會演講時說:“當我們談到漂綠,我們傾向于認為企業是明知故犯,但情況并不一定是如此。企業可能在搜集數據方面出現錯誤,或者對供應鏈的某些部分進行盡職調查不夠徹底。”
國大調查:僅26%亞細安上市企業有長期策略因應氣候風險
陳文仁也指出,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正在制定一個國際標準,預計今年底發布。“ISSB的標準發布后,我們會開始將它納入上市規則,作為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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