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政策準備充分,業內期待已久
我國的CCER體系開啟于2012年,2015年進入交易階段,但由于前期碳市場不成熟、CCER項目不規范、CCER參與意愿低、供過于求等問題,2017年3月,國家發改委暫緩申請CCER。暫停簽發后,存量CCER仍可在地方碳市場上交易,并用于全國碳市場
履約抵消。
隨著全國碳市場啟動并將CCER納入交易范圍,全國控排企業及自愿減排企業對CCER的需求快速激增,同時,結合碳市場擴容和
碳配額縮緊的預期,以及歐盟碳關稅等外部因素,2023年下半年以來,社會各界對全國CCER重啟呼聲高漲,啟動準備工作不斷加快。
2023年,生態環境部組織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北京綠交所等單位共同籌建了新的CCER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
2023年10月,生態環境部先后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有關工作事項安排的通告》以及首批4個
方法學,并在項目審定與登記、減排量核查與登記、減排量交易、審定與核查機構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規定。和此前市場預期相符,本次
方法學涉及造林
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4個領域。
2023年12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減排量核查實施規則》,為全國CCER啟動做好了最后準備工作并加快全國CCER市場啟動工作。
2024年1月19日,國家認監委發布《關于開展第一批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減排量核查機構資質審批的公告》,將開展第一批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減排量核查(以下簡稱審定與核查)機構資質審批工作,擬審批能源行業審定與核查機構4家,林業和其他碳匯類型審定與核查機構5家。
至此,CCER市場相關的頂層管理辦法、四項方法學、三大配套文件,以及CCER審定與核查機構審批等各方面工作準備就緒,為CCER交易市場再次啟動做好全面準備。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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