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電-碳協同一直難以實現?
張彩平認為:“一方面,目前電力市場還處于向市場模式轉變的過渡期,計劃和市場雙重制度并存,價格傳導機制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另一方面,目前我國電力結構仍以火電為主,雖然
新能源發電比例快速上升,但穩定性有待提升;此外,全國碳市場還處于運行初期,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潮汐現象明顯等缺陷使控排企業無法準確核算
碳交易成本,因而市場參與積極性不高,制約了
碳交易市場的深入發展。”
從碳市場角度來看,電-碳協同發展進度也是由碳市場的所處階段決定的。“此前,碳市場只納入了發電企業,而發電企業的碳排放主要來自于煤和天然氣等燃料使用所產生的直接排放,間接碳排放占比并不高,所以在碳市場的第一、二個履約期內,發電企業對電-碳協同的需求并不高。”鄭穎說。
此外,因為目前兩個市場都處于起步階段,政策制度間的協同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鄭穎進一步表示,這需要碳市場和電力市場各自的政策協同,也需要兩個市場背后龐大而統一的政策體系支撐。“需要考慮如何將電力碳排放核算與我國電力系統運行特點協同匹配,從而更加科學地在碳市場中發揮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環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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