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順義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順政規發〔2024〕2號
各鎮人民政府,地區和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現將《順義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順義區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推動順義區碳達峰工作扎實有序開展,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22〕31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落實首都重點平原新城功能定位,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將碳達峰目標要求全面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
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
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加快形成綠色低碳型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堅定不移走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為首都2030年如期實現碳達峰貢獻順義力量。
(二)工作原則
統籌謀劃,協調推動。按照市級統籌,突出系統觀念,強化總體部署,實行黨政同責,壓實各方責任,鼓勵各領域主動作為,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節約優先,重點推進。堅持將節約能源資源放在首位,實行全面節約戰略,持續降低單位產出能源資源消耗和
碳排放。圍繞建筑、交通、工業等重點領域,發揮技術、管理和工程的協同作用,推動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倡導簡約適度、綠色
低碳生活方式,培育綠色文化。
創新驅動,深化改革。緊抓“兩區”、創新產業集群示范區(順義)、數字經濟標桿城市、中德產業園建設契機,大力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示范應用,為實現碳達峰提供重要科技支撐。強化政府引導,深化能源和相關領域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穩妥有序,安全減碳。堅持以服務首都發展為統領,牢固樹立底線思維,立足區域發展特點,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優化,有效應對綠色低碳轉型可能伴隨的經濟社會風險,確保全區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實現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市級要求,安全韌性低碳的能源體系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低碳技術研發和示范有效應用取得明顯進展,具有區域特點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形成,碳達峰、
碳中和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不含航空)消費比重達到12%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9%,碳排放總量控制在2280萬噸以內。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布局取得重大進展,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初步建立,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確保達到市級要求,助力全市2030年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
三、重點任務
為全面落實北京市碳達峰工作,推動本區碳達峰工作扎實有序開展,通過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建筑領域碳達峰行動、供熱領域系統重構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等“碳達峰十大行動”。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堅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前提下,按照“凈煤、減氣、少油”總體思路,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方向,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持續推進煤炭消費壓減。加快調整農村地區能源結構,以農村地區村莊冬季清潔取暖、液化石油氣下鄉等工程為抓手,廣泛開展
清潔能源和
新能源在農村地區的應用,加快液化石油氣設備更新。進一步提高居民和單位液化石油氣用氣安全保障水平,圍繞液化石油氣家庭活躍用戶和餐飲、學校等非居民活躍用戶,實施老舊液化氣鋼瓶、液化石油氣儲罐和配套管線更新。(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委,配合單位:區供電公司,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堅持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質量應用原則,鞏固深化“陽光惠民、陽光園區、陽光商業、陽光鄉村、陽光基礎設施、陽光公共機構”六大陽光工程,挖潛屋頂光伏資源,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有序實施光伏發電設備更新,提高發電效率和年發電小時數,增加本地綠電供應。在重點產業園區積極發展光伏示范項目,新建園區、廠房、公共機構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結合美麗鄉村、重點鎮建設,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光伏、光熱在農村地區的應用。大力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就地并網使用。到2025年,分布式光伏并網容量達到市級要求。(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有序開展熱泵系統示范應用。堅持因地制宜、安全高效原則,推動供熱系統能源低碳轉型替代。推動空氣源熱泵在建筑新建、改建、擴建等方面的應用。充分利用后沙峪、李遂地熱田資源,發展地埋管地源熱泵。(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4.構建堅強可靠的電力保障體系。結合分區規劃推動電網布局優化調整,實現主網與配網、城網與農網之間均衡發展,提升供電能力與可靠性,提高供電質量。加快電力輸配網絡體系智能化程度提升,進一步增強日常運行保障和應急響應水平,推進綠色電力生產與消納。供電可靠率維持在99.99%以上。(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委、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區供電公司,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堅持節約優先方針,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嚴格控制能耗強度,建設能源節約型社會。
5.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嚴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配合市級部門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全面推進公共機構節約用能。在全區機關、教育、文旅、體育等各領域廣泛開展節約能源資源行動,加快創建節約型機關、節約型公共機構、綠色學校,推進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公共機構在綠色低碳發展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中心、區教委、區文化和旅游局、區體育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積極推動科技含量高、能效水平高、污染物和碳排放低的高精尖產業發展,持續提升能效水平,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
7.大力推進制造業節能降碳。促進工業能源消費低碳化,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持續推進一般制造業疏解提質;緊抓中德產業園建設契機,依托更新節能技術、節能裝備等手段,推動制造業綠色低碳改造;推動重點企業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創建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8.持續提高數據中心行業能效水平。嚴格落實數據中心準入審批管理,合理控制數據中心建設規模,實行新建數據中心高標準準入。推動存量數據中心進行綠色低碳改造和智能算力轉型,加強節能節水技改和再生水利用,開展本區數據中心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和水資源等計量器具配置及使用、統計活動等方面的執法監督檢查,推動大型數據中心企業的能耗實時監測數據接入北京市節能監測服務
平臺。到2025年,實現本區存量數據中心能效碳效水效水平全面達到本市地方標準,到2030年數據中心綠色低碳水平進一步提升。(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9.嚴把產業項目準入關。堅決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格執行《順義區產業項目全要素管理辦法》,進一步落實項目準入工作機制,加強項目后續
履約監管,引導資源向高精尖產業集聚。(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區產業項目全要素綜合評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推動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全面提高建筑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10.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標準。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大力發展
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及綠色建材應用,積極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執行
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新建公共建筑力爭全面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達到55%,力爭累計推廣超低能耗建筑規模達到27萬平方米,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70%。到2030年新增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全面推廣綠色建材。(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順義分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推進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結合城市更新、建筑功能調整設計和老舊樓宇改造,依據技術標準對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充分挖掘公共機構
節能減排潛力,鼓勵本區黨政機關建筑、學校、醫院等實施改造。加強超限額建筑監管,對超過能耗限額的既有建筑要求其進行節能綠色化改造。到2025年,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規模達到90萬平方米。(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區機關事務中心、區商務局、區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推進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建立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長效工作機制,結合建筑生命周期管理,在城市更新中持續推進建筑節能改造。開展既有非節能建筑調查,以公共建筑為重點,加大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力度。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推動農村用能和建設低碳轉型。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因地制宜選擇取暖方式。推廣節能環保灶具、節能環保農機,加快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提升農業農村電氣化水平。加強鄉村綠色低碳建設,提升農房設計建造水平,大力推廣綠色農宅、使用綠色建材,加快農房節能改造。(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順義分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供熱領域系統重構行動
積極構建契合“雙碳”發展趨勢的新型供熱體系,大力推動供熱模式由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為主向綠色低碳能源耦合發展,供熱系統向低碳化、集約化、智能化轉變。
14.嚴控化石能源供熱。新建建筑堅持可再生能源供熱優先,原則上不再新建和擴建燃氣獨立供暖系統。積極推動新建區域、新建建筑應用淺層地源熱泵供暖,充分發展再生水源熱泵,繼續支持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積極推動垃圾焚燒、鍋爐房、數據中心等各類余熱資源回收利用。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面積占比達到10%(城鎮新增面積中可再生能源供熱占比達到20%),農村地區采暖清潔化率100%。(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委、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大力提升供熱系統效率。持續開展老舊小區建筑節能改造以及老舊供熱管網設施改造,推動供熱和天然氣設備更新。加強大溫差換熱設備以及低溫采暖末端設備的推廣應用,推進供熱管網設施低溫化運行。分類有序推動散小供熱資源整合,提升供熱管理服務集約化、規范化水平。鼓勵實施煙氣余熱回收,具備改造條件的既有鍋爐房應加裝余熱熱泵回收裝置,支持各類余熱熱泵應用,提高供熱系統運行效率。實施老舊供熱熱源、管網、熱力站及配套設施改造,優先采用以新能源為主的多能耦合供暖系統,對燃油鍋爐、老舊燃氣鍋爐實施更新。到2025年,單位建筑面積供熱能耗下降10%左右。(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落實綠色優先、慢行優先、公交優先理念,持續推動交通運輸車輛燃料清潔替代,逐步構建綠色、集約、高效的交通運輸體系。
16.推動航空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推動航空運輸企業加強節能降
碳管理,將節能降耗工作融入運行管理全鏈條,控制航油消耗,基于飛行、性能、市場等數據開展節能管理工作,進一步優化航路,降低油耗,提高燃油效率,實現系統化節能降碳。加大首都機場區域新能源車使用力度,研究利用生物質燃料和氫燃料減少航空領域碳排放。(責任單位:首都機場臨空經濟區管委會航空服務處)
17.加快機動車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進機動車“油改電”“油換氫”,公共領域示范先行,加快公交、出租、環衛、公務領域車輛新能源替代;鼓勵物流車輛由燃油車輛置換為新能源汽車、企業及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或更新貨運車輛(4.5噸以下)為純電動車。到2025年,客運行業營運車輛中新能源車占比達到76%,出租車實現100%新能源化,公交車實現50%新能源化。到2030年,公交車實現100%新能源化。聚焦智能網聯汽車核心芯片、感知系統、智能座艙、動力電池,以及路側感知和智慧控制等領域,加強“車路云網圖”軟硬件協同發展。以高級別自動駕駛示范區為引領,完善車路協同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拓展智能貨運、場站接駁、道路清掃等自動駕駛應用場景。以整車制造為引領,鼓勵建設具有世界領先水平的新能源整車智造工廠。(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交通局、區城市管理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8.逐步完善綠色基礎設施網絡。在全區構建布局合理、運行規范、安全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成與電動汽車擁有量相適應的“車樁相隨、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體系,新建及改擴建的居住類建筑、辦公類建筑、商業類建筑及社會停車場庫等按規定配建充電樁,增加老舊小區、交通樞紐等區域充電樁建設數量;加強大型商超、交通樞紐、物流園區等重點區域充電樁建設,推進旅游景點、農村地區等區域公用充電樁建設。鼓勵老舊充電設施快充化改造,實施智能化和車網互動升級,根據電動汽車實際保有量,持續推進全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實現充電設施“應建盡建”。(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順義分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持續推進公共交通運行系統節能降耗。堅持“出行即服務、擁有變使用”未來交通發展理念,在公交場站基礎設施中全面推廣高效照明產品、智能通風控制等綠色節能技術設備,動態調整用能負荷,降低交通基礎設施運營能耗、碳耗水平。(責任單位:區交通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0.積極引導低碳出行。建設慢行友好城市,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構建分類、連續的步行和自行車網絡系統,創造安全、舒適、宜人的步行和自行車出行環境。優化公共交通與步行和自行車進行接駁換乘的設施條件。完善交通樞紐、站點及重點公共設施周邊配套自行車停車設施,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解決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問題。構建安全“公交+自行車+步行”的出行模式,加速新城慢行交通系統連片、成網,積極引導公眾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逐步降低小客車出行強度。(責任單位:區交通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的協同作用。
21.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面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充分利用推進順義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焚燒三期及生活垃圾滲瀝液處理設施,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降低填埋比例,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原生垃圾“零填埋”。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處置利用。在解決土地性質、合理規劃土地建設的前提下,有序推進固定式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設施規劃建設,提升建筑垃圾綠色消納能力。提升裝修垃圾專業收運處置能力,加快推進裝修垃圾與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協同建設,穩步推進裝修垃圾中轉分揀場建設。到2025年,實現建筑垃圾、裝修垃圾收運規范化,處置資源化。(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構建循環型產業體系。推動園區開展綠色低碳循環化改造升級,鼓勵建設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實現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組織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加強農業垃圾管理,加快建設畜禽糞污處理及資源化設施,鼓勵開展立體種養、生態循環種植,發展綠色循環現代農業。建設功能復合、空間融合的新型市政基礎設施,推進順義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完善周邊配套綠化隔離設施。提高垃圾焚燒發電量,加強污泥、廚余、糞便等多種垃圾綜合處理,促進垃圾資源化循環利用;推進生活垃圾焚燒三期實現滿負荷運行并發電上網,實施再生資源分揀中心一期工程,新建糞便處理廠一期、廚余垃圾處理一期工程,提升垃圾資源化循環利用能力。到2025年,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市級要求。(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委、區農服中心,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聚焦重點功能區,強化創新能力,為綠色低碳科技革命添磚加瓦。
24.強化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圍繞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技術需求,強化綠色技術方向引導,爭取布局能源領域國家級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和科研平臺。圍繞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聯網、新能源智能汽車、智慧交通系統、氫能、儲能、建筑零碳技術、
碳捕集封存與利用、森林增匯等重點領域開展技術研發應用,面向綠色經濟“能源動力端”脫碳、“物質原料端”生物基替代、“加工轉換”環節提質增效、“生產服務”領域綠色業務創新、“末端治理與氣候適應”產業升級迭代的發展需要,聚焦重點賽道加強綠色技術創新。(責任單位:區科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5.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強化企業在綠色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承擔國家、北京市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搭建應用場景,加快先進成熟綠色低碳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責任單位:區科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堅持系統觀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
26.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落實“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助力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嚴控生態空間占用,統籌推動建設空間減量和生態空間增量,繼續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等低碳農業模式。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合理控制化肥、農藥、地膜使用量,實施化肥農藥減量替代,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服中心,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28.提升碳匯增量。完善造林空間布局,優化城市森林分布均勻度。實施百萬畝造林綠化等重大綠化建設工程。加強林業生態系統管護,研究建立適合本地生態系統的高碳匯、低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樹種庫;加強濕地保護,逐步提升濕地碳匯功能。建立生態高效的耕作制度,開展耕地資源保護,加強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機碳儲量,提升農田土壤碳匯能力。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30.13%,森林蓄積量達到245萬立方米。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持續提升。(責任單位:區園林綠化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服中心,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綠色理念轉化為全體居民的自覺行動。
29.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持續開展世界地球日、六五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0.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深入推進綠色生活創建行動,評選宣傳一批優秀示范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大力發展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開展綠色智能家電以舊換新。(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1.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引導督促重點碳排放企業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深入研究
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推進
碳減排。重點領域國有企業要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強化學習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列入教學計劃,分階段、多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普及科學知識,宣講政策要點,強化法治意識,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保障
(一)強化統籌協調。加強黨對碳達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發展改革委做好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各屬地要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強化工作落實,明確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形成逐級管理推動的工作格局,扎實推動重點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參與先行示范。積極參與多領域、多層級、多方位的市級以上低碳
試點示范,為推進全市碳達峰工作貢獻經驗。大力推廣碳排放強度低、污染物排放少的先進技術和經驗,鼓勵支持基礎較好的單位、企業率先探索開展相關綠色低碳
試點示范。開展低碳學校、
低碳社區、低碳建筑創建活動,推動大型活動碳中和實踐。支持綠色低碳、零碳及負排放技術的應用示范。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在低碳發展中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機關事務中心,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管理制度。按照重點碳排放單位管理有關規定,明確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責任,提升企業自主自愿減排動力。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充分挖掘節能降碳潛力,推廣應用低碳技術,推進公開碳排放信息。積極開展行業對標,參與低碳領跑者行動。“十四五”期間,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率先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實現所屬建筑、基礎設施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盡用。(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財政支持。充分利用市區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政策,加大對能源低碳技術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將符合條件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重大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優化財政資金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中央財政資金。(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動態評估。建立碳達峰工作進展動態評估機制,根據國家和北京市總體要求、技術進步和階段性工作進展等情況,科學優化政策措施,及時調整、完善和細化相關目標、技術路徑和具體任務。(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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