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暫時凍結我省部分控排企業盈余配額的通知
粵環辦函〔2024〕41號
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75號)、《廣東省
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5號)相關規定,以及生態環境部近期關于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省市
碳市場建設發展座談
會議精神,為做好廣東
碳市場與全國碳市場的有序銜接,保證我省碳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我廳將組織對部分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行業近年配額分配及盈余情況進行評估,為此,將在廣東省碳排放配額注冊登記系統暫時凍結部分行業(火力發電、鋼鐵、水泥行業,自備電廠納入全國碳市場的造紙、石化行業)控排企業配額。對相關控排企業凍結配額的處理及解凍,將結合我省2024年度配額分配方案一并公布。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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