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23年度深圳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的公示
根據《深圳市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定期組織開展
碳排放單位篩查,確定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對名單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為有序擴大
碳交易體系覆蓋面,我局擬將符合納管條件的127家碳排放報告單位轉為重點排放單位。同時,我局在對重點排放單位日常監管中發現,有58家企業存在注銷、遷出本市行政區域、連續三年碳排放量低于三千噸二氧化碳當量等情形(詳見附件1)。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現將該58家企業從深圳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中移出。調整后深圳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共746家(名單見附件2),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2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我局反映。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8007號土地房產交易大廈7樓
電話:0755-23918509、0755-23911873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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