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婁底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婁底經開區開發建設局、產業發展局,市直有關單位:
《婁底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婁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7月19日
婁底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城鄉建設領域是
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和產業結構深度調整,城鄉建設領域
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會碳排放總量比例均將進一步提高。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標〔2022〕53號)、《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22〕19號)、《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3〕38號)、《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婁底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婁政發〔2023〕4號)等相關文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以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為引領,立足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統籌推進城市更新提升行動和鄉村振興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提升城鄉建設領域
綠色化、低碳化、工業化、智能化發展內涵,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全民參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綠色低碳思維理念。將推動全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任務與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緊密結合,創建美麗低碳城市、打造碳中和居住社區、建設高品質綠色低碳建筑、營造綠色宜居鄉村,倡導綠色
低碳生活方式。在滿足人民群眾對建筑舒適性、健康性、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建筑綠色低碳水平,改善建筑空間環境品質,增進人民福祉。鼓勵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監督,讓人民群眾在城鄉建設低碳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規劃統籌,有序推進。結合國家、省市碳達峰實施意見,堅持系統謀劃、分步實施,加強頂層設計,強化結果控制,合理確定工作節奏,統籌推進實現碳達峰。堅持因地制宜,區分城市、鄉村,科學確定節能降碳要求。強化各條線多目標協同,統籌建筑活動與自然生態和諧共生,統籌城鄉協同發展,統籌建筑碳排放量控制與存量優化,統籌建筑全過程碳排放規劃管理,統籌政府行政管理與市場資源配置,形成完善的政策驅動、技術支持、市場活力體系,增強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
堅持創新驅動,改革引領。推動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低碳建筑技術研究及創新體系,激發市場主體在設計與建造時采用綠色低碳建筑技術的內生動力。結合我省作為全國綠色建造
試點省工作契機,以體制機制創新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用改革的方法、創新的思維完善體制機制,破解制度障礙,全面推動建筑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高我市建筑碳排放治理水平和運行管理與維護能力。
堅持節約集約,高質高效。堅持節約優先,實行全面節約戰略,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城鄉建設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推動資源環境要素高質利用、高效配置,持續提高投入產出效率,以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我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頂層設計基本建立,
碳減排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城鄉建設的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不斷增強,城鄉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城鄉發展質量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明顯提升,綠色低碳節能生活方式普遍推廣。
到2030年,我市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建筑節能、垃圾資源化利用、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等水平大幅提高;建筑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取得顯著進展,“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轉;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市病”問題初步解決;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綠色建造方式廣泛推行;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運行模式基本建成;“美麗婁底”、“幸福婁底”、“綠色婁底”的目標基本實現。
力爭到2060年前,我市城鄉建設方式全面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系統性變革全面實現,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成,城鄉碳排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實現現代化,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麗婁底”、“幸福婁底”、“綠色婁底”的目標完整實現。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規劃引領,統籌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
1.統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
以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為目標,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健全規劃體系,完善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
碳規劃、建設、管理制度,動態管控建設進程。建立由市、縣、鄉鎮“三級”以及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三類”共同構成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實現從源頭精準管控和引導“減污”、“降碳”、“擴綠”等專項規劃內容實施落地,大力推進能源資源循環發展、
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海綿城市、城市更新、完整社區、和美鄉村、清潔低碳能源、節能改造等綠色低碳專項規劃的建立、完善、實施、評估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二)推動城鎮綠色低碳發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美麗城市
2.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
城市形態、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設方式對降碳減排具有基礎性重要影響。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推動組團式發展。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設施,全市建成區道路網密度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組團間的生態廊道應貫通連續,凈寬度不少于100米。推動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3.提升基礎設施運行效率
完善城市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建筑連廊或地下通道、人行天橋等配套接駁設施,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倡導市民綠色低碳交通出行。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充分尊重自然,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態本底的有效銜接,依托我市作為全省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契機,因地制宜,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滯與利用,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推進管網分區計量,提升供水管網智能化管理水平。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因地制宜推進再生水利用。加快推進城市供氣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中心城區的城市照明數字化系統力爭建成。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完善城市公園體系,推進中心城區、老城區綠道網絡建設,加強立體綠化,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應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9%。(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4.開展綠色低碳完整社區建設
社區是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場所,加大社區節能減碳力度,開展“
低碳社區”、“低碳建筑”創建。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按照《湖南省綠色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指南》(湘建設函〔2023〕41號)配建基本公共服務、便民商業服務、市政配套基礎、公共活動空間、安全健康、綠色低碳、風貌特色和社區管理機制等設施;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通過步行和騎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十五分鐘便民生活圈”。推進綠色
低碳社區創建行動,將新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探索零碳社區建設。鼓勵選用綠色家電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鼓勵“部分空間、部分時間”等綠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導隨手關燈,電視機、空調、電腦等電器不用時關閉插座電源。鼓勵選用
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到2030年,全市的綠色低碳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5.建設綠色低碳縣城
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構建集約節約、尺度宜人的縣城格局。充分借助自然條件,融入自然,順應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壞原有的山水環境,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實現縣城與自然環境融合協調。結合實際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分布式布局,建設綠色低碳型基礎設施。要因地制宜強化縣城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0.6~1.0萬人/平方公里,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比值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鼓勵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步行道網絡應連續通暢。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出行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鼓勵民眾低碳出行。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超過2公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三)建設綠色低碳和美鄉村,助力鄉村振興
6.打造綠色低碳宜居鄉村
引導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集聚,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應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脈絡。采用自然適用且養護成本低的鄉土樹種對村莊環境進行綠化美化。加強基礎設施、綠色生態空間等方面的供給與管理,提升鄉村發展質量。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方式布局公共設施,鼓勵公共服務建筑復合使用。提升鄉村人居環境品質,按照因地制宜、融合發展、特色引領的原則,開展鄉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加大農村衛生廁所、公共供水和供氣設施的新建和改造力度,加強污染防治,保護現有生態,協調生態系統,統籌推進村鎮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產生量。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的行政村達到100%,全市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0%以上,農村生活污水同步治理率達到35%以上,用1~2年逐步消除簡易農村旱廁,農民群眾普遍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一類縣市區農村衛生廁所基本普及,廁所糞污得到有效處理或資源化利用,長效管護機制健全完善。二類縣市區農村戶用廁所愿改盡改,廁所糞污基本得到有效處理、資源化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長效管護機制同步建立。三類縣市區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大幅度提高,廁所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能力不斷提升,長效管護機制逐步建立。(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7.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
結合我市自然、地理、氣候等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安全使用、減污降碳、經濟美觀、健康舒適原則,解決綠色低碳農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持續提升農房設計水平和建造質量,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提高農房能效水平。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相關標準,做到就地取材、經濟易行、施工簡便、民眾認可、易復制推廣。研究推廣適合我市的綠色農房關鍵技術及產品,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鼓勵裝配式建造方式,依托本市漣鋼、冷鋼等優勢產業,加快整合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產業鏈條,因地制宜推廣裝配式農房,開展鋼結構農房、鋼結構村活動組織用房、鋼結構基礎設施等試點工作。到2030年打造一批綠色低碳農房樣板,鼓勵、支持建設星級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開展農業農村降碳、減污、固碳、護綠行動,大力推進農光互補、漁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等低碳農業模式。推廣應用稻田甲烷減排技術,合理發展反芻動物養殖量,因地制宜推廣稻田節水灌溉、間隙灌溉技術,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減少甲烷排放。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動農業面源污染生態治理,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進重要水源涵養區生態建設,加強入河(湖庫)尾閭生態緩沖帶修復與建設。大力開展林業、森林護綠、增綠行動,增強全市林業碳匯儲碳能力。推動產業融合發展,以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為導向,不斷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加快休閑旅游、現代種業、農業會展經濟、農產品商貿物流等發展,推動農業與食品加工業、生產服務業、數字經濟融合發展,建設一批綠色農業產業園區、示范村鎮、產業集群,帶動農村一二三產業綠色升級。(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四)提高建筑綠色低碳水平,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
9.大力推動綠色低碳建造
充分發揮我市作為全省鋼結構住宅試點城市之一的引領作用,大力開展高品質綠色建造項目創建行動,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劃、設計、生產、施工、交付、運維的全過程。推進建筑業與工業化、綠色化、智能化深度融合,實現全產業鏈建造信息共享和產業協同,推廣鋼結構住宅、鋼結構農房、鋼結構基礎設施等。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倡導菜單式全裝修,推進實施設計施工裝修一體化EMPC交鑰匙工程;強化材料質量管控,嚴格驗收交付、統一信息公示、規范銷售展示和銷售合同、加強銷售監管。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推廣智能建造,培育綠色建造、智能建造產業基地。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
平臺等,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控,推進建筑廢物集中處理、分級利用,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科學技術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
10.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筑
全面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穩步提升民用建筑建筑節能與能效水平,重點提高建筑門窗、墻體、屋頂等關鍵部品節能性能要求,推廣防火等級高、保溫隔熱性能好的建筑保溫體系。建筑面積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積二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應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市級及以上重點公共建筑、超高層公共建筑應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力爭達到25%以上。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達到78%節能要求,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實施更高水平的節能標準。研究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示范項目。大力開展綠色低碳新型建材研發推廣,持續提升建筑墻體、門窗等圍護結構的節能降碳性能,將適宜的綠色低碳新型技術、工藝、材料、設備優先納入我市建筑節能產品(材料)、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目錄。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技術,實現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使用。強化建筑用能及計量、監測管理,加強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監測、統計工作。(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1.持續推進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
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市體檢、城市更新等工作,開展以節能、低碳改造為基礎,小區公共環境整治、小區市政基礎設施等改造內容統籌推進的綜合改造模式,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應改盡改。加強既有建筑
能源審計、節能評估,完善各類公共建筑能耗、能效評價等標準,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機制,編制節能改造專項規劃。到2030年,力爭全部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任務,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深入開展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分類制定公共建筑用能與碳排放限額,實施基于限額指標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適合我市建筑現狀的節能降碳改造關鍵技術指南,指導我市各縣市區將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納入工作計劃同步推進,對超過能耗限額的既有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或結合既有建筑更新實施光伏建筑一體化。大力推進公共機構建筑等采用
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方式實施綠色節能改造,并開展工程示范。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堅持從“拆改留”到“留改拆”、因地制宜推動城市更新,杜絕大拆大建;推動“工改商”“工改文”,鼓勵轉變城市老舊廠區區域功能,積極向商業綜合體、消費體驗中心、健身休閑娛樂中心等多功能、綜合性新型消費載體轉型。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原則上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盤活存量房屋,減少各類空置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優化城鄉建設用能結構,推動可再生能源高品質應用
12.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
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深入挖掘建筑本體、周邊區域的可再生能源應用潛力,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區域規模化地熱及光伏建筑一體化技術應用,提升技術應用水平及能效指標,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大力推進財政投資或以財政投資的公益性公共建筑,鼓勵社會投資的2萬㎡以上大型商場、辦公樓、酒店等且采用集中空調的公共建筑中推廣應用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太陽能光伏、淺層地熱能、空氣源等技術。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
探索與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開展電網友好型建筑建設示范,構建新型建筑電力系統;引導建筑空調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以及高效直流電器設備應用。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城市照明數字化系統初步建成。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礎設施投資效益。開展城市新區、功能園區、建筑群等整體參與的電力需求響應試點,利用建筑用能監測數據合理引導建筑用戶電力需求,積極參與調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實現建筑用能端與電網供給端的智能響應。大力推廣使用節能電機,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總體電氣化比例達到20%。(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國網婁底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3.推進鄉村用能革新
大力發展適應我市資源稟賦和鄉村需求的可再生能源,鼓勵開展太陽能、生物質能、空氣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電、供氣、供熱(暖)等方面的應用,降低農民生活用能成本。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盡可能予以保留和再利用傳統農房中部分節能效率高的既有采暖設施。引導民眾不斷減少煤炭、秸稈等傳統能源使用,降低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充分認識碳達峰重要意義,在我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建我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市級總負責、各縣(市、區)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形成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相關部門協同,黨委(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權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原則,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各級部門要加強協調,落實并制定細化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制定責任清單。各級部門、各縣市區每年11月1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強化統籌協調
加強各級部門間統籌協調,強化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與各專項規劃的銜接,確保各相關規劃目標一致、各有側重、協調互補。碳達峰工作涉及教育、衛生、商業、旅游等多個管理部門,需要其他部門的密切配合。結合上級部門考核機制,研究制定適合新考核體系需求的、可操作的目標分解方式、數據報送方式和考核組織方式,更加有效地推進實施方案的工作落實。(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強化科技支撐
圍繞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在綠色低碳建筑科技、新型建筑材料、海綿城市與韌性城市基礎設施、新型信息技術、碳排放與碳匯監測核算等領域,組織開展適宜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示范。推動依托我市各高校/企業創建的市、省、行業及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高水平創新平臺建設,加強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人才培養。鼓勵依法依規開展城鄉建設領域科技評選、交流等活動,促進行業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加大資金支持
建立穩定、常態化的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財政投入機制。強化綠色金融支持,綜合利用碳減排支持工具等相關金融政策,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帶動金融資金投入。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應用特許經營等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嚴格落實省政府差別化、分時電價和居民電價政策。對在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突出的企事業單位、個人、項目等予以獎勵和支持。加大對綠色低碳農房樣板工程的財政支持。大力推進“雙招雙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網婁底供電公司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加大培訓宣傳
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干部培訓重要內容,提升綠色低碳發展認識,提高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向公眾普及綠色低碳建筑相關概念,普及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增加公眾對綠色低碳理念的認同感。加大對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優秀項目、典型
案例的宣傳力度,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減碳行動,形成全市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城鄉建設低碳發展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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