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8月17日發改委等六部門就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發布指導意見,如何做好風光設備“最后一公里”的
綠色低碳回收工作再度引起廣泛關注。
“雖然光伏組件回收價值高,回收潛力大,但行業監管還未完善。”中國國檢測試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光伏檢驗認證院副院長李娜在第二屆中國光伏綠色供應鏈大會期間接受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
據李娜介紹,近年我國各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促進光伏組件行業回收利用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各省市也陸續發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動光伏組件行業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相信隨著大規模光伏組件的退役,國家也會制定更全面的配套政策和規范,來完善對整個行業的監管。
今年1月,國檢集團向正泰新能頒發了國內首張光伏組件
碳披露標簽證書。李娜告訴貝殼財經記者,
碳標簽量化了產品在全生命周期內的
碳排放數據,推廣
碳標簽有助于倒逼光伏全產業鏈綠色化,也為打破海外市場
碳足跡等環保要求帶來的國際貿易壁壘奠定了基礎。
國家與各省市配套政策相繼出臺,光伏回收行業監管完善中
貝殼財經: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光伏專委會秘書長呂芳秘書長此前接受我們采訪時曾表示,目前光伏組件回收行業面臨最大的問題,在于這個行業需要的軟環境——相應的配套政策與規范尚不完善,以及對于整個行業的監管尚未形成。你對此怎么看?
李娜:的確,雖然光伏組件回收價值高,回收潛力大,也是落實國家雙碳政策的大勢所趨,但據我們了解,組件回收行業監管還未完善,導致這個領域存在不規范等亂象,很多不具備回收資質的企業參與進來,這些企業需要承擔的環保成本很低,壓低回收組件的費用,而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反而卻在虧本經營。
貝殼財經:目前我們在光伏回收領域的配套政策制定工作是否正在推進中?
李娜:近些年,我國各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促進光伏組件行業回收利用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如2022 年1 月發改委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2023 年1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推薦先進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術的通知》以及同月工信部等六部門發布《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中指出推動光伏組件回收利用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
8月17日,發改委等多部門發布《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30年,風電、光伏設備全流程循環利用技術體系基本成熟。
與此同時,各省市積極響應國家號召,陸續發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動光伏組件行業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如云南發布的《關于印發云南省“十四五”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規劃的通知》提到,健全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推進退役光伏組件和風電機組葉片等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
相信隨著大規模光伏組件的退役,國家也會制定更全面的配套政策和規范,來完善對整個行業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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