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資產收益權轉讓合同》的主要內容
四、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北京恒宇天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江蘇愛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本次交易條件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受讓標的碳資產收益權;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轉讓標的碳資產收益權,并同意由甲方享有標的碳資產處置后所產生的實際收益。
2、甲乙雙方同意,標的碳資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1元/噸/CO2e(貳拾壹元/噸當量減排量),總金額為18,449,850元整。
3、甲方支付標的碳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標的碳資產收益權即歸屬于契約型基金,甲方代表契約型基金有權獲得標的碳資產實際收益,并有權對標的碳資產收益權進行處分和轉讓。
4、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并在履行期間將繼續深入探討開展在
碳資產開發、
碳金融衍生品開發等領域的合作,包括而不限于乙方在2016年獲得碳資產及未來的碳資產收益權。具體合作事項將另行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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