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碳抵消×
在歐盟法案原文寫道:″特別重要的是,應禁止基于溫室氣體排放的抵消來聲稱某產品(無論是商品還是服務)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對環境具有中性、減少或積極的影響。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禁止此類聲明,因為它會誤導消費者,使其相信此類聲明與產品本身相關或與產品的供應和生產相關,亦或因其會給消費者留下錯誤印象,認為消費該產品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
只有基于產品實際生命周期影響的環境聲明才應被允許,而非基于產品價值鏈外的溫室氣體排放抵消,因為兩者并不一樣。″也就是說只有產品本身生產過程減碳的而非使用碳抵銷情況才可以進行宣傳。并且″產品″包含了商品和服務。也就是說航空領域也在其中。
打擊″漂綠″是歐盟綠色立法的一個重要方向。除此之外還有另外兩項重要立法也已推進到最后階段——規范環境聲明的″綠色聲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和規范碳移除質量的″碳移除證書框架″(Carbon removal certification framework)。
2024年1月17日歐洲議會批準的是經過三方協商后的″妥協文本″。未來法案公布并正式生效后,歐盟各成員國有24個月的時間修改本國法律以落實修訂后的歐盟指令。在此之后,″碳中和″標簽的時代有可能會提前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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