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18日就重型車輛二氧化
碳減排目標達成臨時政治協議,旨在進一步減少道路運輸領域二氧化
碳排放量,推動歐盟到2050年實現
碳中和目標。
歐盟理事會當天發布公報說,臨時協議維持了歐盟委員會此前在提案中設定的減排目標,即與2019年排放水平相比,從2030年起,新的重型車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須減少45%,從2035年起必須減少65%,從2040年起必須減少90%。該目標適用于7.5噸以上重型卡車和長途客車。
臨時協議還擴大了減排指標覆蓋范圍。協議規定,從2030年起,新的掛車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應比2019年減少7.5%,新的半掛車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應減少10%。此外,到2035年,新的城市公交車必須實現二氧化碳零排放。
歐盟理事會數據顯示,在歐盟范圍內,目前重型車輛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占道路交通領域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5%以上。2019年,歐盟針對某些類型的重型車輛設定了2025年至2029年期間以及2030年以后的二氧化碳減排目標,并規定到2022年對減排規定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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