舶來品:國際綠證制度提供的“他山之石”
作為國際上通行的綠色電力消費證明方式,可再生能源證書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配套政策,在20多個主要國家陸續實行交易,已成為促進新能源發電市場化消納的重要手段。國際成功經驗表明,推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通過市場化的方式,給予生產
清潔能源的發電企業必要的經濟補償,彌補可再生能源承擔平衡責任帶來的收益下降,是可再生能源產業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的有效措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鑒國際可再生能源制度的成熟實踐,為我們構建中國綠色價值體系提供經驗借鑒。
國際綠證I-REC。I-REC市場有兩個優勢:一是將I-REC標準化,通過一系列規章制度構建I-REC規則,形成了可行的追溯標準,購買者能夠便利地進行可再生能源消納認證,避免雙重認定、重復計算和重復發證問題。二是應用范圍廣,包括了風、光、水、地熱、潮汐等多種發電類型,且標準可支撐任何國家和地區建立的電力屬性追溯機制,以及自愿或配額制下的綠證市場。因為未區分是否帶補貼,I-REC價格低于國際綠證APX TIGR和GO等,但自2023年起,I-REC將不再接受帶補貼項目申請。I-REC憑證上,清晰說明憑證有效期(12個月)。
國際綠證US-REC。REC主要包括強制市場和自愿市場兩類,其中美國共有30個州和華盛頓特區執行強制配額制或類似的機制。在各州配額目標下,電力供應商或公共事業供電單位要按其供電規模比例持有綠證。各州按自身資源稟賦差異,納入配額制考核范圍的發電類型各不相同。部分州對不同可再生能源發電類型確定了不同綠證
履約系數,以體現該州配額對不同發電類型的差異化激勵措施。部分州對配額進行了不同程度細分,制定了相關的子配額。亞利桑那、內華達、威斯康辛等州要求電力供應商必須使用“證電合一”的綠證完成配額,加利福尼亞州則對“證電合一”與“證電分離”綠證分別設定了配額目標。
國際綠證GO。所有歐盟成員國以及挪威、瑞士認可和實施GO制度,為可再生能源的自愿消費機制。所有GO成員國都要提供有關技術類別和發電項目信息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和電量購買企業、電力用戶可進行雙邊交易,2017年前GO可在歐洲能源交易所市場進行開放交易,2017年開始只能在發電企業和買方之間進行雙邊交易,交易可跨境,可與電力銷售相互獨立。由于GO交易所受的限制較電力市場交易少,歐洲GO市場一體化程度高,實質屬綠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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