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概念最早由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下設的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2018年發布的特別報告《全球變暖1.5℃》中提出。本文介紹了世界
碳排放和
碳中和承諾情況,重點是主要發達國家的碳中和具體做法,指出了我國碳中和實踐中存在的不足,并就借鑒發達國家碳中和經驗,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
主要發達國家碳中和的實現路徑
主要發達國家對實現碳中和都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規劃或戰略,并配套制定了有關政策,明確了一些技術路徑。
(一)以法律或戰略明確目標和任務
英國2008年頒布了《氣候變化法》,2019年修訂后的法案規定,2050年的凈碳賬戶至少比1990年的基線低100%;歐盟氣候戰略《歐洲
綠色協議》提出,到2050年,歐洲將實現凈零排放;德國于2019年12月通過了《氣候保護法》,碳中和時間從2050年提前至2045年;法國在2019年《能源和氣候的法律》中明確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日本于2021年5月通過修訂后的《全球變暖對策推進法》,明確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美國拜登政府于2021年1月27日簽署的總統行政令,為應對氣候變化提出了一攬子的行動計劃;澳大利亞、加拿大等也將碳中和寫入法律。
(二)確定碳中和的重點產業和實現路徑
德國《2030年氣候行動方案》中涵蓋的產業包括能源、交通、建筑、農業等多個領域,并且包括了為二氧化碳排放定價、鼓勵建筑節能改造、資助相關科研等具體措施;日本2020年制定和發布的《綠色增長戰略》,將實現碳中和的重點聚焦在海上風力發電、電動車、氫能源、航運業、航空業、住宅建筑等14個重點領域;英國2020年發布的《凈零策略:更綠色的重建》提出了三種可能的零碳路徑,即高電氣化路徑、高資源路徑和高創新路徑;歐盟將發展重點聚焦在
清潔能源、循環經濟、數字科技等方面,政策措施覆蓋工業、農業、交通、能源等幾乎所有經濟領域。
(三)深化能源結構調整
為實現碳中和,發達國家對清潔能源占比也提出了規劃。比如德國提出可再生能源占發電比例從2021年的45%提高到2030年的80%、2035年的100%可再生能源供給,完全放棄化石能源,比原計劃提前5年;加拿大提出2030年前逐步淘汰煤炭,對可再生能源儲能投資200億美元;瑞典計劃到2040年實現100%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葡萄牙宣布正在加快能源轉型,目標是到2026年將該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提高到80%,這比原計劃提前了4年;荷蘭的目標是到2030年實現100%的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到2030前達到97%;美國要求到2030年美國電力部門的清潔能源占比須達到80%。
實現碳中和一個重要路徑就是實行碳交易機制,提高碳的價格,以價格機制引導企業實行減排。主要發達國家都建立了自己的碳交易市場和價格體系,如歐盟27國、英國、加拿大、新西蘭等,有些國家也建立了自己的
碳配額拍賣市場。
一是對碳排放實行總量和配額管理。政府通過確定行業、企業排放總額和實行排放許可證制度,對企業碳排放實行配額管理。二是建立市場交易機制。歐盟碳交易市場是目前全球規模最大、機制最完善的碳交易市場,2005年正式運行。三是建立配額拍賣機制。碳配額的拍賣使得碳排放從免費走向了付費和市場定價,不僅可以促進企業減排,也可以促進政府完善應對氣候變化機制。
(五)以氫能源發展戰略推動碳中和
一是制定氫能源發展戰略和實現路徑。氫氣、氫能源已經被認為是實現碳中和的關鍵技術。二是設計氫能源發展的比例目標。三是加大氫能投資和加氫站建設,并進行聯網。四是探索制氫技術突破。如何制氫,這也是各國的難題。這需要根據成本來決定,也決定于碳捕捉的成本。通過電解水產生氫氣的水電解器在未來尤其重要。截至目前,價格昂貴的貴金屬一直是水分離的必要條件,便利在合理的時間內產生可觀的產量。
(六)加強碳捕捉使用存儲和碳循環利用的技術開發
一是高度重視碳捕捉、利用與存儲技術發展前景。目前,全球每年二氧化碳的捕獲能力即將超過4000萬噸。根據國際能源署《2050年凈零排放路線圖》的設想,應用
碳捕集、封存及再利用技術(
CCUS)清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50年應增至每年76億噸。彭博
新能源財經《2022碳捕獲、利用和儲存市場展望》預計,到2030年全球
碳捕集能力將在目前水平的基礎上增加六倍,達到每年2.79億噸二氧化碳捕捉量。目前,全球共有25個國家和地區正在運行或開發
CCUS項目,其中美國和歐洲的項目數量合計占總數的四分之三。
二是制定有關計劃和法律支持碳捕捉和利用開發。2021年拜登政府出臺的一攬子氣候計劃中布局了CCUS的計劃,2022年發布《發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發布新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到將安排超過120億美元的CCUS投資,該指導意見是根據2020年12月簽署《創新技術利用重大排放法》而制定。
英國政府提出《十點計劃》明確提出發展“直接從空氣捕獲碳的先進CCUS方法”,英國的目標是到2030年,利用CCUS技術每年捕獲和儲存2000至3000萬噸二氧化碳礎。CCUS技術從發電、低碳氫氣生產和工業過程中捕獲二氧化碳,大部分是陸地封存,海上難度相對大。但英國創新性地將捕獲的碳儲存在海底的廢棄油井。
德國在《2030年氣候行動方案》明確支持CCUS技術在初級工業中的使用,鼓勵部門更迅速和全面地建立CCUS工藝鏈。德國是歐洲最大的鋼鐵和水泥制造國,工業界正越來越多地尋求政府支持,開發必要的基礎設施, 使捕集的二氧化碳能夠出口到北海進行封存。
法國2020年3月發布《國家低碳戰略》指出,支持發展商業
碳捕集與封存(
CCS)和碳捕集與利用(CCU)裝置,并且將二氧化碳作為制造合成燃料的原料或納入長壽命材料(如建筑材料)中。
日本經濟產業省2022年4月公布了“CCS長期發展藍圖中期報告”,報告明確在2030年之前開始將CCS項目制定作為政府目標。報告認為,日本目前有11個地點適合CCS,合計可封存約160億噸二氧化碳。日本環境省2022年4月15日公布2020年度日本二氧化碳排放量為10.44億噸,由此可見CCS具有巨大的二氧化
碳減排能力。
對我國實現碳中和的幾點政策建議
主要發達國家在2007年之前基本實現碳達峰,在碳中和方面也積累了一些經驗,我國可以借鑒。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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