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
綠色低碳發展,充分在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我市碳達峰目標實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決策部署,牽頭起草
《天津市公共機構碳達峰實施方案》(簡稱《方案》),經市雙碳辦審批后向全市印發。
《方案》共分六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明確了我市公共機構碳達峰工作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明確了“到2025年,我市公共機構在2020年的基礎上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
碳排放下降7%。”的主要目標;第二至第五部分,分別對提升綠色低碳運行水平、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引領、加快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強化綠色低
碳管理能力建設等進行了部署安排;第六部分就碳達峰碳中和組織實施中組織領導、政策支持、責任落實等提出要求。
《方案》的印發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的統籌部署和系統推進,推動各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提高政治站位,明晰目標任務,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協調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同向發力、同頻共振做好碳達峰工作的良好態勢,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的示范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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