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了《深圳市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十四五”期間深圳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加快構建
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全面提升城市應對氣候變化整體能力和水平,以先行示范標準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規劃》科學謀劃深圳應對氣候變化發展目標: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重點領域降碳行動取得積極成效,單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持續降低,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效增強,初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與生態環境保護相融合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新局面,努力在碳達峰、
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國前列。
《規劃》對標國際先進,構建符合深圳發展實際并兼具深圳特色的指標體系,涵蓋綜合、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和
試點示范建設等四個類別共15項指標。
在綜合指標方面,《規劃》提出,到2025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單位GDP能耗降低完成國家和省下達任務。
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融入產業、能源、交通、建筑、區域發展等相關規劃,積極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支持有條件的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規劃》提出到2025年,一次電力及其他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7%,綠色低碳產業增加值達到2000億元,綠色交通出行分擔率達到81%,森林蓄積量達到447萬立方米。
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規劃》提出,到2025年,突發災害性天氣有效預警提前量達60分鐘,萬元GDP水耗降低至6立方米以下,城市供水儲備能力達到90天,建成區海綿城市達標面積占比達到60%以上。
在試點示范建設方面,《規劃》提出全面深化各類低碳試點示范,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近零碳”建設路徑,形成一系列集成綠色低碳技術和智慧化管理的新模式、新場景。到2025年,累計建設100個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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