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深圳市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
《規劃》提出,到2025年,
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重點領域降碳行動取得積極成效,單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持續降低,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效增強,初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與生態環境保護相融合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新局面,努力在碳達峰、
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國前列。
深晚記者注意到,《規劃》對標國際先進,構建符合深圳發展實際并兼具深圳特色的指標體系,涵蓋綜合、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和
試點示范建設四個類別,共15項指標。
《規劃》提出,在綜合指標方面,深圳將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堅定不移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到2025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單位GDP能耗降低完成國家和省下達任務。
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深圳計劃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融入產業、能源、交通、建筑、區域發展等相關規劃。同時,積極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支持有條件的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到2025年,一次電力及其他能源消費比重達47%,綠色低碳產業增加值達2000億元,綠色交通出行分擔率達81%,森林蓄積量達447萬立方米。
在試點示范建設方面,《規劃》提出,深圳將全面深化各類低碳試點示范,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近零碳”建設路徑,形成一系列集成綠色低碳技術和智慧化管理的新模式、新場景。到2025年,累計建設100個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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