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目標驅動經濟社會加速轉型,您認為經濟發展范式的轉變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目前,碳達峰目標已經近在眼前,您認為應如何處理好達峰與中和的關系?對能源的技術體系提出了怎樣的要求和挑戰?#e#
潘家華
我認為,真正的壓力并不在于碳達峰。實際上,無論是《巴黎協定》還是《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主要強調的還是世界各國實現碳中和的目標,達峰并不是最關鍵的,碳中和才是最終目的。因此,我認為不能把峰值理解得太過絕對,也沒有必要過于強調峰值。從西方國家碳排放軌跡來看,許多早期工業化國家在20世紀90年代甚至更早就實現了碳達峰,但達峰之后的碳排放下降速度十分緩慢。也就是說,“峰”是一個
平臺期,達峰后可能會有反復,可能會出現波動,峰值也不是單一尖峰,而是多個尖峰。應該說,過于強調一個峰值的概念是錯誤的,正常的減排趨勢應是多峰突起、波動下降,切忌在峰值壓力下,為了避免碳排放波動和反復就對用能實行一刀切或人為限電,這將對國民經濟和社會運行產生不必要的傷害。
碳中和是一場持久戰,要把握長周期規律。從科學技術發展的規律來看,在技術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前,
碳減排的速度和幅度是很慢的,在減排的平臺期,變革的力量暗流涌動,技術的發展處于量變積累之中,一旦形成質變,技術發生革命性的突破,碳排放便將進入迅速下降的通道。因此,峰值稍微高一點、峰值期時間長一點并不是太大問題,重要的是保持戰略定力,積蓄力量、先立后破,加速降碳進程。
但需要注意的是,碳排放峰值越高,實現碳中和的風險和成本就越大。如果在碳中和趨勢下仍然放任化石能源的投資慣性,就是一種經濟不理性行為,比如現在新建燃煤電廠,至少在40年內具有高碳鎖定效應;現在投資傳統燃油汽車生產線,也至少需要十多年才可能回收成本。因此需要盡早轉型,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大力開發水能、風能、太陽能等,發展繁榮共贏、自給自足的零碳經濟,在消費端發展低碳產業,生產低碳消費品,盡可能縮短峰值平臺期,加速走向凈零碳發展。
碳達峰、碳中和要堅持“全國一盤棋”,但在我國推進“雙碳”目標中不同區域具有不同的功能角色定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需要加大區域協同,推動東西部地區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縮小差距,帶動區域間生產要素的流動、產業的合作對接、拓展發展新空間,形成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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