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雙碳”目標,不是別人讓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必須要做。我國已進入新發展階段,推進“雙碳”工作是破解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是順應技術進步趨勢、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迫切需要,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求、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迫切需要,是主動擔當大國責任、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迫切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
綠色低碳發展道路,著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
綠色轉型,取得了顯著成效。“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階段。推動建立以綠色環保為價值引領和增長動力的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相協同,與我國“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到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目標相適應,體現了我國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道路的必然要求。為推動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2021年9月22日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21年10月24日國務院發布《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此外還制定出臺能源、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和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的實施方案,以及科技、財稅、金融等保障措施,共同形成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的“1+N”政策體系和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堅定決心。
力爭于2030年前實現二氧化
碳排放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意味著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將完成全球最高
碳排放強度降幅,用全球歷史上最短的時間實現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碳達峰分為自然達峰和政策驅動達峰。自然達峰與國家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及城鎮化水平有著密切關系,一些發達國家達峰過程都是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因產業結構變化、能源結構變化、城市化完成而自然形成的。相比發達國家,我國目前工業化、城鎮化等進程遠未結束,將近一半以上的城市第二產業占比超過50%,且主要以高耗能高碳排放的建材、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產業為主。在此條件下,我國提出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一方面要通過政策手段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快速縮短達峰時間和降低達峰峰值,另一方面又要在這一過程中保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特別要保證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糧食安全,這無疑是場硬仗。盡管如此,我國政府仍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
會議上鄭重承諾“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經過堅持不懈努力,截至2020年底,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8.4%,超過了向國際社會做出的承諾。作為制造業大國,2020年我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美國的一半,歷史累計排放量也約為美國的一半。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還在深入發展,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的任務還很重,能源消費仍將保持剛性增長,承諾實現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時間僅有30年左右,遠遠短于發達國家所用時間,充分體現了大國擔當的雄心和力度。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作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的參與者、貢獻者、引領者,中國堅定踐行多邊主義,努力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工業革命以來的人類活動,特別是發達國家大量消費化石能源所產生的二氧化碳累積排放,導致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顯著增加,加劇了以變暖為主要特征的全球氣候變化。其中許多變化不可逆轉,溫度升高、海平面上升、極端氣候事件頻發給人類生存和發展帶來嚴峻挑戰,對全球糧食、水、生態、能源、基礎設施以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長期重大威脅,應對氣候變化刻不容緩。氣候變化是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我國肩負的大國擔當。我國是擁有14億多人口的最大發展中國家,面臨著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污染治理、生態保護等一系列艱巨任務。為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我們迎難而上,積極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法規、政策、標準與行動,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實踐不斷取得新進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就《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達成共識,我們積極與各方溝通,貢獻中國智慧和方案。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必將為全球實現《巴黎協定》規定的目標注入強大動力,為進一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共建清潔美麗世界作出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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