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煤炭轉型,保證清潔能源平穩替代
我國能源消費結構偏煤,《格拉斯哥氣候公約》各國同意逐步減少燃煤電廠,在推動煤炭消費日益降低的壓力下,如何保證我國清潔能源穩定供給替代和避免轉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能源安全問題至關重要。為此,立足我國煤炭為主的基本國情,要堅持能源安全基本原則。
一是按照能耗雙控政策,逐步淘汰落后產能和低效能燃煤電廠,提高清潔能源發電占比和技術水平,確保新舊電力平穩過渡。二是加強煤電技術創新,推動煤電低負荷運行技術研發;加大對燃煤電廠進行碳捕獲利用及封存(
CCUS)技術和共燃技術改造,充分發揮效能,降低擱淺資產和
碳排放水平。三是推動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技術研發,推進將煤炭由燃料向材料轉變的新型化工技術,提高煤炭利用率,推動煤化工、石油化工、生物化工等融合創新及與
新能源融合,實現傳統能源化工“綠煤+零碳”的碳中和創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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