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總體架構逐漸明朗,鼓勵金融機構參與交易
“綠色金融有三大功能,其一是
價格發現功能。要實現
價格發現功能,就必須構建一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本月初,央行副行長劉桂平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說道。
我國自2011年起就在多省市啟動了地方
碳交易試點工作,總體規模仍偏小。今年全國碳市場建設加速,央行上海分行行長金鵬輝接受貝殼財經記者采訪時透露,計劃于6月底前啟動全國
碳交易。
另外來自湖北省生態環境廳、上海環境(601200,股吧)能源交易所等多方信息顯示,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建設采用了創新型的雙城模式,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負責交易,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負責注冊登記。
金融機構在其中發揮什么作用?單春生介紹,目前金融機構參與碳交易市場的模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從二級市場參與
碳指標交易,主要包括碳期貨、碳期權、碳掉期等金融衍生品,增加了碳市場的流動性。二是股權投資,金融機構通過兼并與收購的方式進行資源優化配置。大的金融機構除了自己進行配額交易外,更傾向于利用自己充沛的資金,收購碳市場上有價值的參與者或競爭者。三是
碳基金,金融機構與政府共同出資設立
碳基金來支持
節能減排項目的開展。
“目前碳市場還是一個行業為主的碳排放額度的市場,金融屬性看起來不是太強。金融機構可以做一些延伸產品,未來碳排放是一個非常巨大的市場,對金融機構也是一個巨大的機遇。”海通國際首席經濟學家孫明春近日在清華五道口首席經濟學家
論壇上表示。
據國家發改委初步分析,按照八大行業來測算,未來的碳排放量將會達到每年30億到40億噸的規模。如果僅以現貨交易,不推行期貨交易,其交易金額為每年12億到80億元。如果加上期貨,交易金額就會大幅度提升,有可能達到600億到5000億元。
“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交易,豐富碳衍生品等碳市場交易品種,鼓勵配額抵質押融資、
碳債券等碳金融創新,引導金融資源助推碳市場發展和有國際影響力的碳定價中心建設。”金鵬輝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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