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2024年度配額短缺的重點排放單位可使用當年度內通過市場化手段購買消費的綠電核減其超額碳排放量。
二、核減方法
重點排放單位2024年度碳排放核減量 = Min(年度綠電購買消費量×年度綠電核減因子,年度配額短缺量)
其中,2024年度綠電碳排放核減因子取0.4326噸CO
2/MWh,來源于《生態環境部 國家統計局關于發布2021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2024年第12號)中“南方區域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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