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關稅設置過渡期,2026年正式實施
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將于今年10月啟動,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2026年將正式實施,2034年全面運行。自今年10月1日起,出口企業就要開始向歐盟提供碳排放數據。
在過渡期內,歐盟進口商每季度向歐盟CBAM主管機構提交進口貨物含碳量信息報告,但無需繳納碳關稅。首份季度報告應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內容包括進口貨物總量、直接和間接碳排放總量,以及在原產國支付的
碳價。
從2026年起,歐盟將對世界范圍內(除冰島、挪威、列支敦士登、瑞士等部分豁免國)出口歐盟的應稅產品開征碳關稅,征收范圍覆蓋鋼鐵、水泥、鋁、化肥、電力及氫等行業,以及特定條件下的間接碳排放和部分下游產品。只有經授權的CBAM申報者才允許從歐盟以外進口貨物。申報者須向CBAM監管機構報告前一年的進口貨物總量、貨物碳排放總量,以及相應的CBAM證書數量,并扣除在國外支付的碳價。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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