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6月22日報道,歐洲議會22日投票對
碳市場改革的法律草案表示支持,呼吁對歐盟
碳排放交易體系進行相應改革,并更快更廣泛地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
根據碳邊境調節機制,歐盟將對從碳排放限制相對寬松的國家和地區進口的水泥、鋁、化肥、鋼鐵等產品征稅。這一機制將與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并行,并對其具體條款形成補充或替代。接下來,歐洲議會與歐盟各成員國之間還將展開談判,以完成相關法律草案的最終立法程序。
據悉,歐盟委員會去年提出一攬子環保提案,旨在實現到2030年歐盟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與1990年的水平相比至少減少55%,到2050年實現
碳中和。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是其中一項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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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關于建立碳邊境調整機制草案最初于去年7月提出。與初版草案相比,此次投票通過的修正案相關規定更趨“嚴格”。
除了最初的鋼鐵、煉油廠、水泥、有機基本化學品和肥料等行業外,此次修正案提出要進一步擴大CBAM的征收范圍,新增了有機化學品、塑料、氫和氨等行業。
除了直接排放外,該修正案還提出將制造商使用的外購電力產生的間接排放也納入CBAM范圍。
另外,所有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中受保護的歐盟行業一開始會被授予免費
碳配額,但免費配額逐步減少。初版草案中從CBAM正式實施年(2026年)開始,免費配額往后逐年淘汰10%,在2035年結束免費配額。而本次修正案則明確了從2027-2031年間每年的免費配額分別減少至93%、84%、69%、50%、25%,在2032年完全取消免費配額,比初版草案早了3年。
此外,修正案還提出要在歐盟層面設立一個統一的碳關稅執行機構,CBAM收入將用于歐盟預算,歐盟將利用CBAM收入支持最不發達國家實現制造業脫碳,以支持實現歐盟的氣候目標和國際承諾。
不過,與初版草案相比,修正案明確,CBAM將于2023年1月1日開始適用,過渡期至2026年底,正式實施時間延期至2027年。
嘉庚創新實驗室研究員、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碳邊境調節機制是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的關鍵補充措施,同時也是《歐洲
綠色新政》中最具爭議的政策,修正案的這些變化表明政策的調整越來越緊,需要我們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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