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中國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成為中國碳達峰
碳中和方面的最高指導文件,顯示了中共高層切實推動
碳減排的意志。但如何落實卻還需要更為細致的規則制定和實施。其中很重要的一項是設立
碳稅相關的財稅政策。
《意見》在完善“雙碳”財稅政策中提出,研究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另外,中國財政部正牽頭起草《關于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相應的具體財稅政策。近期中國學界圍繞碳稅制度展開了討論。
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表示,目前中國已有部分碳減排相關稅種或稅收優惠政策,但要實現“雙碳”目標,仍需要完善相關政策,包括探討是否開征碳稅等,打造一套
綠色稅制,充分發揮碳減排作用。
施正文表示,目前相關方面在研究是否開征碳稅。碳稅和
碳排放交易都是碳減排政策手段。目前國際上有的用其中一種手段,有的則是兩個手段并用。
碳排放權交易以固定排放額度交易這一市場手段,來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而碳稅則是通過增加碳排放稅收成本,來促進碳減排。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白彥鋒表示,中國現行稅制體系當中也有資源稅、成品油消費稅、車船稅等與綠色低碳內容緊密相關的稅制基礎,在整合的基礎上開征碳稅,對于理順政策體系、進而加快我國碳達峰和碳中和的進程,減輕一些發達經濟體擬開征的碳邊境調節稅可能對中國貿易發展的影響,都具有一定積極作用。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許文認為,碳稅開征需要權衡好實現碳減排目標與碳稅的經濟社會影響之間的關系,合理選擇改革時機。需要做好碳稅與碳排放權交易調控力度的協調,為碳減排提供一個相對明確的
碳價,并使不同政策調控下的碳排放適用相對公平的
碳價,從而能夠對碳排放進行全面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