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工具之一,已在眾多國家發揮其預設作用。芬蘭是全球首征
碳稅的國家。1990年,芬蘭政府對化石燃料按碳含量征收1.62美元/tCO2的碳稅,而后芬蘭在1997年和2011年分別進行了稅制改革,納入更多征稅對象以及采用更科學的征稅方法。目前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美國等20多個國家均有實施碳稅。各國開始征收碳稅的時間如下表所示:
從碳稅在各個國家的發展情況看,碳稅對溫室氣體減排和國家低碳轉型等方面均發揮了積極作用。
以英國為例,英國在2013年啟動了碳稅,到2021年,英國的碳稅為18英鎊/噸。高昂的碳稅使得英國以煤炭為燃料的火電失去競爭力,而
碳排放量相對較低的天然氣發電、可再生能源發電爆發出市場潛力。在碳稅的影響下,英國的煤電廠效益逐漸降低,許多煤電廠停止運營。截至2018年底,英國只有6個還在運作的煤電廠。碳稅的征收使得英國2018年化石燃料發電量比2013年下降了近三分之一。與此同時,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從2013年的19.5GW增長到2018年的41.9GW。
在碳稅的實行下,英國煤炭發電量2012年的143太千瓦一路跌至2018年的17太千瓦,下降了近9倍,降速驚人。煤電規模不斷縮減,電力系統對煤電的依賴程度也逐漸降低。英國政府已宣布將在2025年前淘汰所有煤電廠。與此同時,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2018年首次超過化石燃料發電總量。英國碳稅預計在2020年后將再次上調。碳稅的上調將進一步擠壓化石能源發電的利潤空間,迫使英國的電力系統向更低碳排放的可再生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