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完善“綠色稅制”的重要一步,制定環保稅法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實現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的平穩轉移。
我國自1979年確立排污費制度,2003年至2015年,全國累計征收排污費2115.99億元,繳納排污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累計500多萬戶。其中,2015年征收額為173億元。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說,以排污費倒逼企業加強環境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對我國防治環境污染、保護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實際執行中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影響了該制度功能的有效發揮。
“排污費改為環境保護稅,將發揮多重功效。”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熊偉表示,稅相較于費影響不可同日而語,有助于提高執行力度,提高透明度,減少征管腐敗,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收率。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此前草案審議過程中,部分不同意見聚焦在法律名稱上,認為僅對排污行為征稅,與“環境保護稅”這一名稱尚有距離。對此,專家指出,使用環境保護稅法的名稱符合稅制改革的方向,為未來擴大征稅范圍和整體稅制改革留出空間。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開征步驟應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但今后可根據新情況、新形勢,對環境保護稅的征收范圍進行調整和細化,不排除未來把二氧化碳排放和光污染征稅植入環境保護稅,充分體現其 綠色稅制 功能。”劉劍文說。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