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市場面臨更大發展機遇
在暫停交易6年后,日前,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正式重啟,為我國碳市場繁榮帶來了新活力。接下來,CCER的建設和運營工作也亟待銀行機構的積極參與。
“首先,金融機構可以提供資金幫助項目業主完成CCER項目前期的建設以及后續運營。其次,金融機構還可以參與到CCER的交易過程中,作為交易方直接參與到CCER的交易中,可以為其他用戶提供CCER交易服務。”在錢立華看來,金融機構還可以圍繞CCER開發創新碳金融產品,如CCER債券、質押貸款、回購、遠期以及指數等。通過CCER碳金融產品的創新應用,既可以進一步促進碳市場活躍度,還能合理實現碳資產增值。
《金融時報》記者注意到,8月31日,上海農商銀行成功落地CCER質押授信業務,助力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將企業授信總額提高約60%,貸款利率下降20個基點。
11月,興業銀行落地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重啟后的全國首批CCER項目開發掛鉤貸款,用于鼓勵和支持企業開發CCER項目。
業內專家表示,未來,各家金融機構涉足碳金融業務不能只滿足于“試水”,更要在軟硬件水平上下功夫,盡快建立成熟的碳金融業務運營模式。
“一方面,銀行要明確碳金融發展戰略,加強
碳減排和碳交易相關政策研究,適時成立碳金融事業部門,牽頭制定碳金融中長期發展戰略,統一規劃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開發及推廣;另一方面,各家銀行也要持續加強碳金融外部合作,包括政府機構、科研機構、非銀機構等多方主體。”無錫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吳琦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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