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的問題——損失與損害基金,是COP28的另一大關鍵議題。
簡單理解就是,誰應該為氣候災難買單?發達國家有義務對最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脆弱國家提供補償。
各國國情和能力存在明顯不同,在適應氣候風險的過程中也處于不同位置。解決適應差距,需要站在資源配置的角度,這凸顯出損失與損害基金的重要性。
例如,巴基斯坦在去年遭遇史上最嚴重的洪災,超過1/3的國土被洪水淹沒,數十萬人流離失所,造成約150億美元的財產損失。若這一基金能夠運作,巴基斯坦就能申請索賠。
去年的COP27上,損失與損害基金就成為“最難啃的骨頭”。直到大會最后一刻,各方才決議通過建立這一基金機制,幫助脆弱國家應對氣候風險。
“COP27通過了損失與損害基金機制,算是有了一個‘籃子’。COP28的重點議題是在于怎么把錢放進‘籃子’里,誰出錢?誰受益?”
綠色和平中國總負責人袁瑛說。
但從現實情況來看,資金需求遠高于資金供給。
聯合國于今年11月發布的《適應差距報告》顯示,發展中國家的適應資金需求是國際公共資金流的10-18倍,比此前的估計范圍高出50%以上。
據悉,目前關于損失與損害基金的框架已初步敲定,協議草案將在COP28中商討。各締約方能否就此議題達成更具體的實施策略,有待于在談判中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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