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2023年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長治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長治市2023年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長治市2023年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應對氣候變化和“雙碳”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我市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走深走實,根據《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環氣候〔2020〕57號)和《關于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2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將氣候投融資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
綠色發展的現代化道路,探索走出一條資源型城市和老工業城市高質量轉型發展的新路,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二、工作目標
到2023年底,構建起較為完善的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建立動態更新的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創建氣候投融資基金并投入使用,發布一批具有長治特色的氣候投融資金融產品,落地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標志性成果,全年綠色貸款目標增速力爭不低于35%,推動形成資金、人才、技術等各類要素資源向氣候投融資領域聚集的良好趨勢。
三、重點任務
(一)明確氣候投融資支持重點領域
1.工業領域。鞏固提升鋼鐵、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完成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治理,推動燃煤電廠開展深度治理,推動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打造低碳高效生態產業集群。強化減污降碳協同試點示范創建,支持傳統產業低碳轉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長治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長治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能源領域。加強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加快推動上黨革命老區散煤治理清零工作和
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試點建設。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動風電光伏高質量發展,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非常規天然氣資源綜合開發,有序推進氫能產業發展。(市能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筑領域。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開展近零
碳排放建筑、超低能耗建筑、
綠色建筑等試點示范。推動節約型機關、校園建設。加強既有公共建筑綠色改造,新建建筑全面執行
綠色建筑標準。(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交通領域。加快推進大型工礦企業、物流園區、交易集散基地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建設,提高大宗物料運輸單位鐵路運輸比例。加快推動主城區公共車輛、重點工業企業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替代為新能源車輛。加快布局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積極開展光儲充檢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充電站試點。(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農林領域。大力發展低碳農業、智慧農業、生態循環農業,提升農田土壤
碳匯能力。大力發展農林生態系統
碳匯,鼓勵碳匯項目量化核證和有償交易。探索建立市級企業碳排放生態補償林地,建立“林業碳匯+生態處罰”執行模式,實現環境執法和生態建設協同發展。(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科技領域。全力支持長治市氣候投融資相關高新技術機構和產業建設,保障綠色低碳項目研發,深化綠色低碳科技應用。(市科技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生活領域。加強碳普惠基礎建設,倡導綠色
低碳生活方式,推廣綠色
低碳生活數字化應用場景,拓寬碳普惠減排量的消納渠道,為低碳消費、綠色出行、綠色旅游、廢棄物低碳化處理提供激勵。(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治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
1.清理整頓“兩高”項目。對全市63個“兩高”項目進行“回頭看”,分類建立臺賬,鞏固整改成效。除產能置換項目和屬于2021年分類處置清單范圍內完善手續的“兩高”項目外,對增量“兩高”項目從嚴把握,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積極落實對“兩高”項目的金融信貸政策,嚴格控制“兩高”項目貸款規模,對合規的“兩高”項目綠色轉型發展給予必要支持。(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治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碳排放核查。開展工業領域碳排摸底核查,全面摸清全市碳排放空間。對標國內先進的低碳技術和單位,優化存量排放,控制增量排放,為長治市“兩高”行業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積極參與
碳市場交易。加強參與第二個
履約期的15家電力企業碳排放控制與管理,完善排放數據監測、報告、核(復)查體系,優化監督管理機制。探索地方自愿減排交易機制建設,爭取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開發、儲備和應用等方面先行一步,發揮自愿減排交易對
碳市場的補充作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創新綠色金融信貸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運用
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等政策,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氣候投融資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進一步降低利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積極開發氣候信貸、
氣候債券、氣候保險、氣候基金等多樣化創新產品,豐富氣候投融資產品和服務體系。支持金融機構拓寬抵質押范圍,推廣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
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權等抵質押貸款產品。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支持綠色龍頭企業開展并購、融資等資本操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氣候投融資風險。(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治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加快長治市氣候投融資基金的投資對接工作,制定完善基金管理使用規定,優先支持、參股符合高質量綠色發展產業基金等相關標準、綠色投資相關指引的綠色低碳項目,引導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綠色低碳項目。(市金融辦、市財通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新碳核算和信息披露
1.強化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加快制定氣候投融資項目、主體和資金等信息披露標準和規范,推動建立企業公開承諾、信息依法公示、社會廣泛監督的氣候信息披露制度。明確氣候投融資相關政策邊界,推動氣候投融資統計指標研究。(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推動企業碳賬戶應用。完善碳賬戶數據采集和校對工作機制。加強企業碳賬戶的綜合評估、分級賦碼,實施差異化金融服務政策,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對綠碼企業提高貸款額度、降低利率,形成示范帶動效應。探索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核查重點綠色項目企業碳減排情況,確保碳賬戶數據真實可信。(人民銀行長治市中心支行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探索建立氣候投融資創新實驗室。創新綠色金融服務體制機制,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打造“潞碳碼”等一系列具有長治特色的碳金融創新產品,為長治市低碳綠色發展注入金融動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治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碳普惠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碳普惠體系和
方法學,整合貫通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衣食住用行綠色生活數據庫,加快推動“衣、食、住、行、銀、購、游”等碳減排場景和激勵場景落地,推動碳普惠程序盡快上線應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商務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治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長治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設數字能碳監測管理平臺。加快推動長治市數字能碳平臺和碳賬戶數字監管平臺建設,匯集氣候風險評估、碳匯統計監測、污染源在線監控、碳金融創新等功能,為氣候投融資提供有力科技支持。(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長治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立綠色資產交易中心。加快推動
北京綠色交易所長治服務中心落地,通過市場化運作,對綠色資產進行捆綁和打包,促進資金、技術以及生態資產的流動,實現氣候投融資價值提升。(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5.建立綠色資產開發運營體系。對全市森林、草原、濕地、光伏、風電、生物質等綠色資源進行普查、盤點、核算、評估,按照國家規定的
CCER等申報途徑開展項目開發、申報、審核、簽發,實現碳資產的歸集、盤活、交易、變現。(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建設
1.完善政策標準。加強氣候投融資項目庫管理制度建設,明確氣候投融資項目遴選篩選原則,制定項目庫入庫評價流程,指導項目庫標準化建設運行,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向重點項目提供多樣化資金支持。(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加強項目管理。加強對入庫項目的動態管理,定期吸納新能源、綠色物流、高質量農田、水利設施、防災項目等綠色低碳項目進入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對符合相關要求的項目推薦進入國家級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項目建設。加強對氣候投融資重點項目的評估、對接和培育,定期組織專班上門服務,對存在的問題“聯合會診”,為項目發展保駕護航。(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能源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1+3+N”重大工程建設
1.加強濱湖生態示范區建設。加快推進周邊安置區建設,完成環漳澤湖旅游路支線工程,嚴格漳澤湖周邊管控,加快推動長治濱湖文旅服務中心濱湖酒店近零碳項目建設。(市濱湖區建設指揮部牽頭,市財通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建設。加快編制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建設相關方案,盡快開工長子、沁源抽水蓄能電站,加速襄垣經開區、沁源經開區、潞安集團等增量配電試點項目落地。(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3.加強生態價值實現機制建設。加快編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相關方案,依托平順縣、沁縣、沁源縣優質生態產品,構建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分類體系和價值核算方法,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多元化實現路徑。(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平順縣、沁縣、沁源縣人民政府落實)
4.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加快推動主城區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人民公園和城南生態苑海綿化改造,實施壁頭河河道綜合治理,整治消除城市內澇點。建設海綿城市展覽館及智慧管控平臺,做好國家海綿城市示范市驗收工作。(市住建局牽頭,市水利局、市園林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潞州區人民政府落實)
5.加強上黨革命老區散煤清零工程建設。加快推進上黨革命老區散煤清零工程建設,推動項目納入發改、財政項目庫,積極爭取省級專項債支持。因地制宜做好熱源改造、煤改電電網工程改造等相關事宜,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散煤清零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電力公司、市供熱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近零碳排放試點建設。加快推動長治濱湖文旅服務中心近零碳示范工程等四個項目申報為省級試點項目,探索形成具有長治特色的近零碳排放發展模式。(上黨區政府、沁源縣政府、市財通集團、長治醫學院附屬和濟醫院各自落實)
(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
1.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氣候投融資
專家委員會作用,定期組織講座培訓,加強各行業氣候投融資人才培養。加強與院校、機構合作,為長治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加強與國內外氣候投融資專家、機構、研究院所合作,鼓勵和吸引國內外組織和機構在長治開展氣候投融資業務,積極引進國際資金,有效提升長治氣候投融資工作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1+5”的氣候投融資組織架構,健全政銀對接機制、部門協作機制、信息共享機制、聯席
會議機制,強化試點工作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工作督辦,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資金保障。強化財政預算與試點建設的銜接協調,做好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經費保障。堅持市場化運作,提高氣候投融資項目盈利能力,增強社會資本投入意愿。
(三)強化政策協同。加強對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中長期戰略目標的系統響應,強化氣候投融資政策與金融政策、產業政策、財稅政策、生態環境政策的有機聯動。
(四)強化宣傳引導。組織開展氣候投融資政策調研、科技創新、學術研討、調研學習、業務培訓等活動,吸引更多國內外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身長治氣候投融資發展。加強氣候投融資公眾參與,搭建政府、企業、公眾多方交流合作的平臺,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項目和設施向公眾開放。
(五)強化考核督辦。建立完善氣候投融資工作聯系、定期調度和總結評估機制,將行動計劃內容納入縣區、相關部門績效目標年度考核指標,定期對計劃執行、資金投入、項目推進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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