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會提供經濟增長新動能,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矛盾
新京報零碳研究院:很多人現在還很模糊,“綠”的標準是什么?比如近年高污染、高碳排放的行業開始改用清潔煤了,但清潔煤在2021年的
綠色債券指導目錄中被剔除,所以應該說它是“綠”還是“非綠”?類似情況該如何界定?有學者用經濟學指標度量,即單位排放所對應的GDP,是否合理?
王乃祥:什么是“綠”,是一個較為復雜的問題。可以嘗試從“絕對綠”和“相對綠”兩個維度去理解。其中,從碳排放的角度看,“絕對綠”是指零排放甚至負排放的活動,即所謂的零碳或負碳;“相對綠”是指低排放的活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低碳。
從綠色金融角度,對“綠”的標準或許可以從綠色金融支持的領域中尋找答案,比如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就明確對綠色金融進行了定義,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
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上述金融服務支持的領域,應該就是七部委用列舉方式界定的綠色范疇。
關于清潔煤的問題,是“綠”還是“非綠”,從不同的維度和時間節點做出的判斷也是不同的。從現實國情出發判斷,清潔煤是相對“綠”的能源;但從碳中和角度,清潔煤還是不夠“綠”的。
“綠”和“非綠”的度量指標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2021年10月,在我國政府向聯合國更新提交的《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文件中,提出到203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等目標。因此,碳排放強度也可以考慮作為度量綠色的指標之一。
新京報零碳研究院:說到GDP,我國要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時也要兼顧經濟穩定增長。請問應該如何平衡“碳達峰碳中和”與經濟社會發展間的關系?二者之間有矛盾嗎?
王乃祥:中央對處理好發展和減排之間的關系一直高度重視。今年1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實現“雙碳”目標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不是輕輕松松就能實現的,要提高戰略思維能力,處理好四對關系:發展和減排的關系,整體和局部的關系,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的關系,政府和市場的關系。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也明確提出,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推進能源低碳轉型。
如果把碳達峰碳中和與經濟社會發展割裂開來看,就很容易把兩者對立起來,顧此失彼。但實際上,不管是一個地區、一個行業還是一個企業,你很難把這兩方面工作真正分割開,它們本來就是一體兩面,必須統籌協調、平衡推進,不能攻其一點不及其余,不能走極端、轉急彎,也不能一動不動、無所作為。如果你更多從積極的角度看待,就會發現減排其實是良藥,為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為經濟轉型提供了倒逼機制,為我國提供經濟增長的新動能,進一步推動經濟結構的調整,將改變各個行業的結構和面貌,拉動新的投資,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所以,在發展和減排方面一定要找到自己的平衡點,小步快跑、協調推進,幾年后再回過頭來看很可能又是一番新天地,當年的轉型痛苦未嘗不是別開生面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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