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經濟的血液,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金融支持導向或者精準施策對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實施效果有重大影響。雖然在金融市場成熟程度方面,我國與發達經濟體還有差距,但我國是利用金融工具支持產業政策的早期實踐探索者。
國際金融機構普遍將關注點聚焦于環境、社會風險要素對金融機構自身經營風險的影響,與之相比,國內金融機構率先嘗試利用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引導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及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在引導產業綠色轉型的同時降低自身面對高風險資產的經營風險。例如,銀監會曾在銀行業實施限制“兩高一剩”信貸政策及綠色信貸引導政策,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了
綠色債券支持項目范圍。金融機構貫徹上述政策,產生了利用金融政策工具支持綠色產業發展及推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的積極作用。
中國經驗的成功,促進了國際機構加快完善綠色金融基礎規則和標準。在中國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相關目錄和指引發布后,歐盟啟動了綠色金融相關標準研究項目。2019年6月,《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公布并征求意見。2020年3月中旬,歐盟關于可持續金融《技術報告》(Technical Report)、《分類報告:技術附件》(Taxonomy Report: Technical Annex)、《適用性指南:歐盟綠色債券標準》(Usability Guide: EU Green Bond Standard)正式公布。歐盟成為繼中國之后建立系統化綠色金融基礎標準的經濟體。
《技術報告》闡述了歐盟綠色金融標準的研究背景、起草過程、構建原則及對未來的展望。《分類報告:技術附件》(以下簡稱《分類報告》)闡述了歐盟綠色金融標準采用的
方法學、綠色分類經濟活動在《歐共體經濟活動統計分類》(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以下簡稱NACE)中的代碼及其含義表述,并從氣候變化減緩、氣候適應維度,闡述了NACE各經濟行業進行技術評估形成的歐盟綠色經濟活動分類及其篩選標準,以及各類綠色經濟活動的減排或適應原理。《適用性指南:歐盟綠色債券標準》主要闡述了綠色債券的定義,程序規則、合格項目的評估篩選規則、綠色債券框架設計、第三方鑒證等,是指導以歐盟綠色經濟活動為標的資產的綠色債券發行活動的重要文件。在上述三份文件中,《分類報告》是歐盟綠色金融標準的基礎性核心文件,歐盟依據該文件識別、界定綠色經濟活動。
在國內,自《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產生巨大影響之后,因政策、技術標準發展及金融市場綠色標準一致性的訴求,2019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目錄》),系統地指明了國內現階段綠色轉型發展的重點領域、重點工作,并明確了相關行業綠色產業項目(即綠色經濟活動)具體界定標準,為金融部門更新或出臺新的操作實施政策提供了指導。按照《目錄》,應根據投資、
價格、金融等不同支持政策的實際需要,逐步制定以《目錄》為基礎的細化目錄或子目錄,指導各機關、團體、企業、社會組織更好地支持綠色產業發展,著力提高《目錄》的可操作性。隨著“十四五”綠色發展重點目標和任務的逐步明晰和綠色金融發展的部門協同進一步加強,對于國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標準,我國正在根據產業政策、行業技術標準發展和國際綠色金融標準發展形勢開展修訂更新工作。
在此背景下,分析國內《目錄》等政策文件及國際綠色金融標準各自的特點,有助于了解國內外綠色金融標準發展趨勢,以及國內與國際相關標準的一致性和差異,更好地進行中外綠色金融標準的銜接,適應金融市場日益開放的形勢。綠色金融標準在綠色金融體系中最具基礎性,也最具區域差異性,體現了不同經濟體、不同區域政策、行動重點的差異,也是綠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中需要特別關注的方面。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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