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主承銷牌照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開放進程不斷加快,境外發行人數量日益增多,境外投資人投資顯著增長,外資中介機構隊伍持續壯大。目前,已有6家外資銀行取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B類主承銷和承銷業務資格。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力度,人民銀行指導交易商協會就擴大外資銀行業務范圍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通過市場評價取得A類主承銷業務資格,業務范圍從境外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擴展至債務融資工具全部品種。同時,考慮到外資銀行境內外母子公司業務聯動的特點,將進一步在規則層面加大對外資銀行境外母公司的考察力度。該舉措正在履行相關程序,近期將正式對市場發布。
允許外資銀行開展A類主承銷業務,有助于進一步豐富外資機構服務國內實體經濟的手段,提升其參與我國經濟發展的廣度與深度,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助于為境內企業發債融資引入更多的境外投資需求,從而為實體經濟融通資金、降低成本提供助益,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同時,也有助于向外方分享中國經濟發展的成果和機遇,推動經濟全球化發展,實現互利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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