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
綠色金融已經成為我國的國家戰略,是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經濟向
綠色轉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從當前看,進一步激勵和發展綠色投融資也是穩增長、防止投資增速過快下滑和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客觀要求。2016年由七部委在《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幾項激勵綠色投資的措施,包括央行的綠色再貸款、綠色MPA考核,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對綠色項目擔保、貼息等措施都開始逐步落地。但是,總體來看,已有的激勵機制的力度和實施面還不大,到目前為止受惠的綠色企業占比還較小。
筆者建議,通過降低銀行持有的綠色資產(包括綠色信貸和
綠色債券)風險權重的方法,實現對綠色項目融資成本的大規模普降,讓綠色金融取得新的實質性突破。根據我們的初步估算,如果將綠色信貸的風險權重從100%降低為50%,就可以將我國所有綠色信貸支持項目的融資成本平均降低50個基點(即0.5個百分點)。因為銀行貸款目前是綠色項目的主要資金來源,因此,這項措施估計可將全國綠色項目的融資成本平均降低0.4~0.5個百分點,對我國綠色金融和經濟綠色轉型的促進作用可能遠大于已經出臺的其他綠色金融激勵措施的總和效果。
關于降低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和提高棕色(污染性)資產風險權重的議題,國際上已有不少討論。歐洲銀行業協會已經向歐盟提出了類似建議,歐盟今年3月份發布的《可持續金融行動計劃》也提出要研究這類措施(稱為“green supporting factor”)。由中國、法國等18個國家的央行和銀行監管機構發起的“央行綠色金融網絡”(Central Banks and Supervisors Network on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NGFS)設立了監管工作組,由筆者擔任該工作組的主席。該工作組已經在十幾個國家之間發起了對綠色資產風險權重議題的討論。初步討論的情況顯示,中國、部分歐洲和部分亞洲國家都顯示了積極的態度。
國際討論的一個初步結論是,如果能證明綠色資產的違約率低于非綠色資產,就有理由考慮降低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和提高棕色(污染性)資產的風險權重,因為該舉措與金融監管應該提升銀行體系的穩健性、維護金融穩定的目標高度契合。但是,絕大多數國家還沒有對綠色信貸的明確定義和統計,因此無法對綠色與非綠色資產的違約率進行統計分析。中國是全球第一個自2013年起就建立了綠色信貸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的國家,有條件對綠色和非綠色資產的違約情況進行分析。
中國銀保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末,綠色信貸的不良率為0.37%,大大低于總體銀行信貸不良率1.74%。此前四年的數據也顯示了類似的結果。即使分銀行和行業進行統計,幾家大中型銀行的提供數據也得出了相同的結論,即綠色信貸不良率明顯低于非綠色信貸的不良率。比如,一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數據顯示,2017年末,綠色信貸不良率比全行不良率低1.3個百分點。另一家大型股份制銀行也提供了詳盡的綠色信貸與總體信貸不良率的數據。結果顯示,2018年6月底,該行對公綠色信貸不良率0.35%,較總體不良率低1.74%。在按照國標行業一級分類的20個行業中,綠色信貸覆蓋14個行業,其中13個行業的綠色信貸不良率均低于各行業總體不良率。僅在一個行業中綠色不良率略高于行業不良率,原因在于該行業不良貸款絕對金額較小,涉及企業數量很少,不具有代表性。
在學術界,也已經有一些關于綠色資產風險低于非綠資產的研究。筆者和美國伊利諾斯理工大學王海之教授等學者共同開展了一項實證研究,該研究使用了Thomson Reuters DealScan 提供的5612項全球貸款數據和MSCI 提供的ESG數據。該研究顯示,銀行愿意為有較好環境表現的借款企業提供較低利率的貸款,表明銀行認為這些“綠色”貸款的信用風險相對較低。英國的銀行業數據也顯示,綠色按揭貸款的違約率低于普通按揭貸款的違約率。另外,多項研究表明,綠色股票基金的長期財務表現要優于普通股票指數。支持這些結果的理論依據是,投資綠色化可以幫助銀行和機構投資者避免污染性、高碳投資所帶來的許多環境相關風險,尤其是轉型風險。比如,高污染、高碳(高能耗)和高水耗行業的企業和項目未來將面臨稅費增加、
碳價上升、水價上升、用能權限制、被關停、被起訴等一系列風險,而這些風險因素會增加成本、提高其違約率。因此,對銀行來說,提高綠色貸款比重,降低棕色貸款比重將有利于降低未來的總體不良率。
筆者認為,通過降低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可以明顯降低綠色信貸的融資成本,實質性激勵銀行加大綠色信貸的投放力度,推動實體經濟加快向綠色和低碳轉型。由于我國是唯一建立了綠色信貸統計體系的大國,也有完整的綠色債券的統計,因此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最有條件、也應該率先降低綠色資產風險權重。由于綠色信貸不良率較低,降低綠色資產風險權重既符合金融監管的宏觀審慎原則,有助于增強銀行業的穩健性,也符合調整產業結構、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推動經濟綠色發展的要求。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作者|馬駿「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清華大學金融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中國金融》2018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