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C最新的研究報告顯示,東亞及太平洋地區是拉動全球氣候智能技術需求的主要動力。
這一報告指出中國在聯網可再生能源發電業的領導力,而日本則是全球第二大的屋頂太陽能投資者。報告并進一步探討了該地區
綠色基礎設施的增長趨勢。從現在起到2025年,僅
綠色建筑一項的投資機會就將達到3萬億美元。而交通設施領域的投資也將達到數萬億美元。印度尼西亞和越南均為重點市場。而太平洋群島將成為離網太陽能和小型電網的可觀市場。
該報告認為,有7個行業能夠在拉動私營部門投資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可再生能源、離網太陽能和能源存儲、農業企業、綠色建筑、城市交通、水務和城市垃圾管理。 在這些領域,已經有超過1萬億美元的投資進入到氣候相關項目。 而該報告發現,通過在新興市場創造適當的營商條件,或會進一步激發數萬億美元的新投資。
發展中國家可以通過采用政策改革和創新商業模式等綜合措施,撬動數萬億美元的私營部門投資,實現《巴黎協議》所規定的氣候目標。
IFC首席執行官菲利普·勒奧魯說:“私營部門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私營部門具備創新、資金和工具。我們可以幫助撬動更多的私營部門投資,但也需要政府的改革以及商業模式的創新,兩者相結合可以共同創造新市場,吸引必要的投資。 從而實現在巴黎達成的承諾。”
IFC這一題為《為氣候業務創造市場》的報告為這種模式列舉了多個
案例。上周日,埃及官員簽署協議將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太陽能發電站園區。IFC為此提供了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6.53億美元債務融資方案,支持在埃及阿斯旺市附近興建13座太陽能發電廠。 這份協議是在一系列政府改革措施和融資結構創新實現之后才得以達成的。預計該項目將幫助埃及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該國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
該報告提出的具體投資機會包括:
到2040年,可再生能源投資累計可達到11萬億美元——可再生能源
拍賣、土地所有權改革和支持儲能技術的政策框架等改革將促成這一目標的實現。
對于離網太陽能和能源存儲的投資,到2025年每年可達到230億美元——前提是各國使用差異化稅率、明確的技術和安全標準,以及有針對性的財政激勵措施,同時,支持社區太陽能采用“按期付費”等新業務模式,和資產證券化等創新金融解決方案。
農業企業的萬億美元投資可以變得更加“氣候智能”——前提是政府確保財產權、良好的交通基礎設施、鼓勵氣候智慧投資的法規和財政政策,同時,促進提高農民培訓水平,利用金融創新為農民提供流動資金。
到2025年,綠色建筑投資在主要新興市場將達到3.4萬億美元——前提是國家采用更好的建筑規范和標準,制定有針對性的財政激勵措施,例如綠色建筑認證和強制性的能源使用標準。其他重大改革應鼓勵新的公用事業業務模式,如綠色抵押貸款和能源服務企業。
政府可以在未來十年內動員數萬億美元投資可持續城市交通——前提是,政府發布允許基礎設施投資的命令,采取例如輕軌等可激勵創新的的市政交通規劃。
到2030年,對供水和衛生設施的投資累計可能超過13萬億美元——為此政府需要制定可預測和可持續的水價定價機制,以提高公用事業的信用資質,同時,建立公私合作伙伴關系,采用以業績為導向的合同。
對氣候智能城市垃圾管理的投資可能達到2萬億美元——前提是,城市通過改進監管和執法框架,推動諸如上網電價等經濟激勵和成本回收機制以及消費行為環保教育等,從而吸引私營部門的參與。
應對氣候變化是IFC的戰略重點領域。 自2005年以來,IFC為各種氣候智能項目提供了183億美元的長期融資,并從其他投資者處動員了110億美元。 這一最新研究延續了IFC去年發布的《氣候投資機會》報告。在去年的報告中,我們發現《巴黎協定》可在21個新興市場國家創造23萬億美元的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