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規劃初期,
碳排放雙控指標將分解至各省份。國家及省級地區將完善統計核算體系,實施
碳排放年報、快報制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高級顧問韓文科說。
在4日舉辦的2025年全球能源市場形勢分析與展望報告會上,韓文科作了《能源“十五五”規劃方向指引與政策解讀》報告。
“十五五”時期,國家將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把碳排放強度降低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開展碳排放總量核算,不再將能耗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
“將實施碳達峰
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實施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管理制度,對投資項目開展碳排放評價,構建產品
碳足跡管理體系和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 韓文科介紹稱。
“十六五”時期及以后,各地區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剛性約束機制,實行五年規劃期和年度碳排放預算全流程管理。省市兩級建立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按年度開展碳排放情況分析和目標預測。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健全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機制。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完善
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構建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健全
碳市場交易制度、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制度,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多部門日前印發的《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也明確提出,建立碳排放數據年報、快報制度,逐年編制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建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發布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通則等國家標準等。到2025年,國家及省級地區碳排放年報、快報制度全面建立;到2030年,系統完備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構建完成。
韓文科介紹,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中國能源政策將有幾個方面的主要著力點: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
國家將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優先推動風能、太陽能就地就近開發利用。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
在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方面,國家將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加快培育發展配售電環節獨立市場主體,完善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推進電網體制改革,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
在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方面,將首先以重點地區為主,持續推進減煤。京津冀等區域的煤炭消費占比大幅下降;全國燃煤鍋爐減少80%以上,重污染地區的散煤取暖基本被替代。以電機、風機、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工業鍋爐等設備為重點。以能效為導向,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
“十五五”時期,國家將重點推進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終端用能將高比例電氣化,以風光為主體實現電力系統
綠色化,建立統籌、多元、智能化的新型電力系統。
韓文科等
專家預測,終端用能行業的高比例電氣化和電制氫規模化發展,將拉動用電量高水平增長。到2035年,全社會用電量達到16.3億千瓦時;到2060年,全社會用電量達到20.3億千瓦時。此外,可再生能源(風電和光伏)將成為主體電源綠電制氫在2035年后對電力需求增長的貢獻加大;到2035年,制氫用電量達到2.5萬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15.2%;到2060年進一步增加至4.5萬億千瓦時,占比達到22.1%。
“需要解決三個問題,包括技術創新和應用示范;市場改革和機制創新;創新產業發展模式。”韓文科表示,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發展的同時,電網形態需要不斷優化,形成“西電東送、東電西濟,北電南送、南北互供”的電網新形態。
此外,新型儲能、需求側響應和智慧能源系統要能更加有效地整合大規模、間歇性、波動性的可再生能源,滿足未來電力用戶的需求,特別是在電力峰值負荷時發揮關鍵作用。重點培育綠色價值認可度高,且綠色能源需求量大的產業,既要關注新落地制造業如何高比例使用綠色能源,又要研究制定已有制造業優化提升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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