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共六章二十六條,主要內容有: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制定《辦法》的目的,
碳計量中心的定義和建設方向,以及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管理權限。
第二章主要任務,規定了碳計量中心應開展產業
綠色低碳發展計量需求分析,加強
碳排放計量技術和計量數據應用研究,開展計量設備測試校準服務,開展碳計量技術及管理服務,做好碳計量監督技術支撐等六項任務。
第三章申請和批籌,明確了申請單位的申報條件,申報程序,批準籌建程序。
第四章籌建和驗收,明確了相關程序要求,提出籌建工作一般應于3年內完成,驗收考核采取現場審查方式。
第五章監督管理,明確要求碳計量中心定期報告工作情況,省市場監管局對碳計量中心每五年組織一次復查,并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
第六章附則,明確《辦法》解釋權限和對上級文件規定的依從性。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