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業融資溫室氣體核算和披露全球性標準》簡介
金融機構碳核算方法論
《PCAF金融標準》將金融機構的溫室氣體核算定義為:在財務
會計和報告期一致的年度內,對由貸款和投資而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核算和披露。《PCAF金融標準》適用的資產類別共有6類,分別是上市公司股權與公司債券、商業貸款及非上市股權、項目融資、商業地產、住房貸款,以及車輛貸款。雖然各資產類別具體核算方式有所不同,但核算過程都嚴格遵循相同的“資金流向”原則,即某金融機構的投融資在某企業或項目中的價值占比,等同于其在該企業或項目溫室氣體排放中所占的比例。具體而言,PCAF方法學中金融機構碳核算取決于兩個關鍵變量,分別是分配因子,以及被投資方排放量。
其中,分配因子的計算方式因資產類別和融資方式而異。金融機構的融資直接促成某企業或項目實現了排放活動,分配因子代表金融機構在被投資方排放中所占的份額,具體而言是未償余額占被投資方對應總額的比重,分子和分母的取值根據資產類別和融資性質的不同而略有差異。分子方面,債權類金融資產可直接使用未償債務的賬面價值。對權益類資產而言,涉及上市企業的金融資產可直接用所持股份/投資的市值;涉及非上市企業的金融資產應用所持有權益的相對價值。分母方面,涉及上市企業的金融資產一般使用含現金的企業價值(EVIC);涉及非上市企業金融資產的一般使用總權益和負債之和;掛鉤具體資產的金融資產一般使用該資產的價值(詳見表1 )。
另外,被投資方碳排放數據的選取應依據優選等級而定。《PCAF金融標準》規定被投資方排放數據范圍包括企業和項目的范圍1、2排放,在可得的前提下也可納入范圍3。金融機構必須采用最新的、可獲得的最高質量碳排放數據,以保證碳核算的準確性,但在高精確度數據確實不可得的情況下,也可以合理估算排放數據后進行利用。一般而言,經過外部機構審計的企業披露排放量精確度最高,可以直接從企業排放報告中獲得,對于大型資產組合,可以使用CDP、彭博、明晟、Trucost及Southpole之類的外部數據源。然而,受累于企業層級碳排放數據核算和披露水平普遍不高的現狀,披露排放量的可得性也最差。在此種情況下,金融機構可以靈活選擇精確度略遜,但可得性更強的基于物理活動數據的排放量,如企業能耗、產量等;或者基于經濟活動數據的排放量,如年度總營業額、企業價值等。將上述活動數據乘以相對應的排放因子,即可得出企業碳排放估算值。排放因子可從各主管部門或研究機構處獲得,PCAF自身也建立了排放因子數據庫,提供超過三百萬份排放因子數據。為了真實展現估算數據可能對金融機構碳排放量精確度造成的影響,并鼓勵會員機構逐步提升數據精確度,《PCAF金融標準》制定數據質量打分表,以評價金融機構碳排放數據的整體質量,從5分至1分代表數據質量的提升。
在分配因子與被投資方排放量的取值確定后,即可依據公式對金融機構融資排放量進行核算。這里以計算荷蘭某金融機構對某學校地產投資的碳排放量為例。假設投資時市場價值為2000萬歐元,金融機構貸款投資額為500萬歐元。情景1假設該學校經過驗證的2020年度碳排放量為200000Kg,則可直接利用選項1數據測算出金融機構的融資排放量為50000Kg CO2;情景2假設該學校的披露碳排放量不可得,但根據公開資料,可知該學校占地面積為6000m2,該地區房屋的天然氣消耗強度為13m3/m2,電力消耗強度為37kWh/m2。通過荷蘭能源年鑒查詢得知,天然氣和電力的直接碳排放因子分別為1.791CO2/m3及0.361CO2/kWh。可以利用選項2數據估算出金融機構融資排放量為54960 kg CO2e。
《PCAF金融標準》同樣可以用于量化金融機構投融資活動對
碳減排做出的積極貢獻。《PCAF金融標準》不但可以核算金融機構的絕對碳排放,對于一些具有減排功能的可再生能源項目,PCAF方法論同樣可以對其“避免的排放量”(與該項目不存在情境下的基準碳排放量相比)進行融資歸因,以衡量金融機構活動對環境產生的積極影響。例如某金融機構A為企業B的風電項目提供了600萬元商業貸款,企業B的權益與債務為6000萬元,若該風電項目具有20萬噸的年二氧化
碳減排效益,根據資金流向原則金融機構A的融資排放為-2萬噸,實現了2萬噸的碳減排。
未來發展方向
以上闡述了《PCAF金融標準》方法學在金融機構碳排放核算中的應用。《PCAF》標準憑借其靈活性、通用性,以及大量公開資源,一經推出迅速得到各地區金融機構的支持。截至2022年4月,全球已有超過250家金融機構承諾,或已經依照《PCAF金融標準》計量和報告貸款與投資相關溫室氣體排放,涉及金融資產逾71萬億美元。
未來,碳核算金融聯盟將進一步完善《PCAF金融標準》,并繼續推動其在全球范圍內的普及與推廣。具體來看,一是將分階納入被投資對象的范圍3排放。《PCAF金融標準》要求金融機構必須核算并披露被投資對象范圍1和范圍2的溫室氣體排放。針對被投資對象的范圍3排放,《PCAF金融標準》采取行業分階段納入的做法。2021年首批被納入核算的行業包括石油、天然氣和采礦業;2024年覆蓋行業將擴展到交通、建筑、材料和工業生產;2026年將覆蓋全行業。屆時金融機構融資碳核算范圍將更趨完整。二是后續將引入“清除的排放量”核算方法。一些可以消除并儲存二氧化碳的林業、土地利用、碳捕獲和存儲項目,同樣可以計算融資歸因,以衡量金融機構對低碳轉型做出的貢獻。目前碳核算金融聯盟正在制定具體的方法論,將在《PCAF金融標準》的后續版本中正式發布。按要求,方法可用后金融機構應該對“清除的排放量”進行核算并單獨披露,金融活動對環境的積極影響將被更為全面地量化與展現。三是將吸納更多金融機構加入。碳核算金融聯盟計劃將《PCAF金融標準》發展為金融行業碳核算活動的全球通用標準,進一步推動金融行業向《巴黎協議》設定的2050凈零排放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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