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第一部專門法規——《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生效實施。
在近日召開的第二十二屆中國國際環保展覽會“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的影響和對策”
專家對話活動中,有關
專家說:“這部條例的出臺具有里程碑意義,是30多年來,國內落實氣候變化公約的第一部嚴格意義上的行政法規。它在全國范圍內適用,非常重要與特殊。”
《暫行條例》的三大亮點:
引入自愿交易和強制交易、行政監管和市場調節、國家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體系
《暫行條例》對
碳交易的全流程做了綜合性的規定。其中值得關注的亮點之一是引入了自愿交易和強制交易相結合的體系。
《暫行條例》規定,“重點排放單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購買經核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用于清繳其碳排放配額。”
專家說:“目前,《暫行條例》中主要規定的是強制性的碳排放交易。另外,結合前些年的實踐,這個條例還規定,自愿減排協議項目中經過認證的減排項目可以進入
碳市場。相關企業可以通過購買的方式,將其納入國家交易體系中,這體現了強制交易和市場交易相結合的特點。”
他認為,《暫行條例》的另一個亮點是體現了行政監管和市場調節相結合。這些
碳配額可以交易。
碳配額有富余的企業可以出讓配額獲益,也可以將配額留在企業,服務于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有缺口的企業可以購買配額。所以它形成了一種良性的機制,即減排有收益、排放有成本,通過市場
價格的調節機制,以低成本促進全社會的
碳減排。
亮點之三是國家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這里面有一個機制是引入社會信用調節機制。企業在這方面如果存在嚴重的弄虛作假、社會失信行為,可能會被列入社會信用黑名單。這就是利用信用軟約束的手段推動企業自覺合法、守規、遵約。”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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