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月,全球共28個
碳交易體系已經生效,20余個正在開發或設計。
碳市場已覆蓋了全球約17%的溫室氣體排放量、1/3的人口和55%的GDP,實施區域已從發達國家逐漸擴展至發展中國家。
近年來,中國碳市場全流程制度體系基本建立,碳
價格發現機制初步形成,
碳排放數據質量大幅提高,
碳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初顯,推動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全社會
綠色低碳意識增強。對于中國碳市場的未來發展,從以下六方面進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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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預期全國碳市場將進一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
國內外成熟的碳市場均納入豐富的行業主體,當前僅中國、印尼碳市場只納入發電行業,交易主體相對單一,納管企業的工藝流程與產品有較強的同質性,不利于減排激勵機制的形成以及合理
碳價的發現。逐步擴大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是完善碳市場的重要途徑,豐富的行業主體有利于擴大碳市場整體影響力,壓實不同行業的減排責任, 提高市場交易活躍度,推動發現合理
碳價。
基于不同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體量、數據質量基礎、MRV與配額分配方法成熟度以及各行業邊際減排成本綜合分析,預期全國碳市場將于“十四五”期間率先納入水泥、電解鋁和民航三個行業,碳市場覆蓋的企業數量由當前2200余家擴大至3500余家,年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由50億噸上升至約64億噸,覆蓋排放量在全國二氧化碳排放量中的占比將由42%提高至53%。配額流動性預計明顯提高,配額成交均價預計突破105元/噸,
CCER成交均價預計突破80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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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期間將梯次納入鋼鐵、玻璃、造紙、石化和化工等行業,到2030年底,全國碳市場年覆蓋企業數量將擴大至約5500家,年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將突破86億噸,在全國二氧化碳排放量中的占比提高至74%左右。配額成交均價預計突破200元/噸,CCER成交均價預計上升至150元/噸。隨著全國碳市場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碳市場影響力將顯著提升。
第二,預期配額分配機制將進一步優化,配額“事后分配”將轉變為“事前分配”,2025年前引入有償分配并將完善資金使用形式。
配額分配方案確定后對于企業影響較大,社會關注密切。當前全國碳市場配額分配方案發布和配額發放日期滯后,降低了企業制定配額交易計劃的長期預期。預計全國碳市場將在2025年前徹底轉變溯往配額“事后”分配的機制,2024年起建立未來3-5年的配額分配機制,增強配額分配預期性。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此外,全國碳市場第一、第二個
履約周期配額全部免費發放,尚未引入有償分配機制。國內外成熟的碳市場均較早引入有償分配機制,并逐步提高有償分配比例。配額有償分配是“污染者付費”基本原則的體現,在配額免費發放的基礎上引入部分有償分配,有利于促進碳市場形成合理碳價,提高二級市場交易活躍度。預計全國碳市場將于2024年起在發電行業首先引入配額有償競拍機制,初期競拍比例為5%-8%,并逐步提高該比例。同時完善配套制度標準,明確配額
拍賣形式、成交規則、準入規則、實施
平臺、
拍賣頻次等要點,并逐步建立基金庫將拍賣所得用于支持企業碳減排、碳市場調控和碳市場建設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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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預期履約機制將進一步調整,配額預支機制或將取消。2024年有望明確結余配額結轉規定,為企業碳資產管理提供長期預期。
為降低配額短缺企業的履約壓力,2021年、2022年配額分配方案創新性提出配額預支政策。預支機制作為暫時性的紓困政策,有效降低了企業履約壓力,保障了碳市場強制履約政策的執行。但預支政策實際操作難度較高,不利于促進企業自主減排,且“寅吃卯糧”的做法不宜作為長效機制保留。因此預計在2024年及以后,全國碳市場將取消配額預支機制。
配額結轉機制是碳市場配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結轉規定對未來碳市場配額供需、配額價格等均將產生影響。無論配額結轉與否,都需要盡早釋放明確的政策信號。全國碳市場尚未明確結余配額的結轉方式與使用期限,導致企業缺乏長期且穩定的政策預期,不利于統籌減排計劃與交易安排,市場觀望情緒較重。國內外成熟的碳市場均出臺了結余配額結轉政策,并在實踐中不斷優化調整。因此,預計2024年全國碳市場將出臺結余配額結轉規定,明確結余配額條件、使用期限,并制定配套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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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預期碳市場管理條例將2024年出臺,造假行為將面臨更高的處罰,其他行業核算、核查、配額分配方法均將逐步出臺或修訂。
當前,全國碳市場運行的最高層級依據是生態環境部規章《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文件規定內容較為局限,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不足,缺少法律依據。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有利于彌補全國碳市場法律法規的缺失,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在生態環境部2023年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的出臺已經到了最后階段。預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將于2024年出臺,作為全國碳市場建設最高層級的行政法規保障碳市場健康運行。條例將加大對于碳市場參與主體主觀數據造假和違規交易的處罰力度,加大對于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履約的處罰力度,加大對于碳市場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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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生態環境部于2023年10月18日出臺《關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確了2023-2025年建材、鋼鐵、有色等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有關重點工作要求,并提供了水泥、電解鋁和鋼鐵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填報說明,用于填報2022年企業排放數據。隨著全國碳市場擴大行業覆蓋范圍的工作加速推進,預計2024-2025年水泥、電解鋁、鋼鐵、石化、化工等其他行業的核算指南與核查指南仍將進一步修訂,同時行業配額分配方法也將逐步出臺,保障碳市場擴行業工作有序開展。
第五,預期企業對于CCER需求將進一步提高,2024年多項方法學將集中發布,CCER抵銷配額清繳的上限仍將維持在5%
CCER是碳市場重要的外部補充機制,豐富了交易產品,彌補了可再生能源、林業
碳匯、甲烷利用、節能增效等對減碳增匯有重要貢獻的行業無法通過市場機制獲得減排經濟回報的問題。隨著CCER方法學和項目審批的重啟,預計2024年將有更多方法學得到修訂并發布,生物質能(垃圾焚燒發電、秸稈焚燒發電等)、甲烷利用、甲烷減排等相關項目有望較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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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碳市場在納入更多行業和交易主體后,預計會增加對于CCER的購買需求,推動CCER交易的發展。隨著碳價的升高,CCER價格預計將有上升趨勢。當前,重點排放企業可以使用 CCER 抵銷配額清繳,且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為保證全國碳市場配額稀缺性,發揮碳市場減排效力,預計未來CCER抵銷比例仍將保持在 5%。
第六,預期中國將加快推進全國碳市場與國際碳市場的連接,促進技術、方法、標準、數據互認互通,增強中國碳市場的國際影響力。
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性的共同挑戰,預計中國將進一步加快與國際碳交易體系間的政策協調,不斷提升碳定價能力,提高在全球碳交易體系中的參與度與競爭力。在標準體系方面,預計將加快推進企業碳排放在線監測
試點,推進MRV體系、配額分配方法等相關技術、方法、標準與國際碳市場接軌,促進數據互認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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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碳信用方面,預計中國有關方面將加強對國際
碳信用市場發展趨勢的跟蹤研究,積極借鑒國際規則和經驗,不斷完善中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管理機制。將開展CCER跨境交易風險分析及管理規則研究,提高CCER的國際認可度,推進CCER參與國際交易,與海外碳市場形成連接。
本文節選自《中國碳市場建設成效與展望》,全文見《中國經濟報告》雜志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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