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綠會氣候變化工作組從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官網獲悉一文:有關
碳市場的監管機構第6.4條機制取得重要進展(Article 6.4 Mechanism Supervisory Body on Carbon Markets Achieves Important Progress)。現將文章編譯整理如下,供感興趣的朋友參考、了解。
近日,監管機構結束了第二次
會議,并就費用結構和份額收益(share of proceeds)的合適水平達成一致,包括對適應基金的捐款;推進了方法研究工作,包括脫碳;批準了2022-2023兩年期的工作計劃;以及討論了它的支撐結構。
負責監督巴黎協定第6.4條機制的監管機構在9月19日至22日舉行的第二次會議上取得了重要進展。它同意向作為巴黎協定締約方會議(CMA)的締約方大會提出的幾項建議,所有這些建議都表明了對確保高質量和迅速交付第6.4條機制的堅定承諾。通過這些建議,監管機構確認其計劃為國際碳市場提供一個新的標準,以使增強的緩解和適應得以實現。
監管機構主席Kristin Qui女士說:“這是一次富有成效的會議。我們面臨著非常緊迫的時間表,我很高興看到我的同行致力于提供一個與巴黎協定的價值觀保持一致的強大機制。巴黎協定是一項包容性文書,第6.4條機制是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為了實現核心的溫控目標,我們必須立即行動。這一機制需要對所有人開放,并為所有人提供服務。手頭任務的艱巨性不容忽視,但這是我們都需要全力以赴的。”
份額收益(SOP):
在對份額收益(對將根據第6.4條機制登記以收回管理費用的活動征收的稅款)的結構和合適水平進行了適當考慮后,監管機構同意向CMA提出關于收取的費用類型的建議以及每項費用的適當上限。這種靈活性旨在確保該機制的良好運行,同時確保所有利益相關者都能公平地使用該機制。
此外,監管機構就個別活動向適應基金提供的貨幣捐款水平以及剩余資金定期追加捐款的方式達成一致,以進一步支持發展中國家的適應努力。
涉及脫碳的方法和活動:
監管機構開展的工作旨在協助締約方利用該機制實施其國家自主貢獻。監管機構將提供一種工具,使締約方的緩解和適應行動具有更高的雄心,并將促進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全。
該機制基礎設施的核心是與涉及脫碳的方法和活動有關的工作,活動的環境保全將依賴于這些工作。因此,必須為這項工作分配足夠的時間,以確保向CMA提出強有力和可信的建議。
致力于透明度和包容性的監管機構決定就一系列已發布的文件兩次公開征集意見。這些文件中包含的問題涉及CMA通過其“3/CMA.3”決策授權的方法和脫碳相關的工作:接收利益相關者的反饋將支持制定建議以轉交給CMA,同時考慮到廣泛的觀點和分析。這兩次公開征集意見具體涉及方法的進展和評估,以及第6.4條機制下的脫碳活動。監管機構將在11月于埃及沙姆沙伊赫舉行的下次會議上審議這些事項。
為證明其努力推進其工作的緊迫性,監管機構將在11月舉行的會議之前以非正式工作組的形式繼續審議這些問題。
工作計劃:
監管機構還批準了其到2023年底的工作計劃。該文件提供了監管機構計劃如何實施第6.4條機制的路線圖,并表明該機構承諾迅速交付。此外,它不僅支持監管機構的工作安排,還支持利益相關者和意愿參與該機制的締約方的規劃。
監管機構的支撐結構:
鑒于未來的工作量,監管機構牽頭討論了其支撐結構,目前正在考慮建立一個候選名單以及在不久的將來召集
專家的可能性。如果就這樣的結構達成一致,包容性和多樣性將是關鍵標準。
展望:
監管機構的下一次會議將于11月3日至5日在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7)召開之前在沙姆沙伊赫舉行。會議將對觀察員開放。需要考慮的文件,包括監管機構向CMA提交的年度報告,其將于10月20日公布,并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最后,一致同意在11月9日的COP27會議期間組織一次邊會。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